几种容易混淆的投票制度

Posted on 2012-11-03 13:57  ilogic  阅读(1616)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

Instant Runoff Voting (IRV):直译是“即时决选制”,中文维基译为“排序复选制”,如果相对于下面的“两轮决选制”,或许译为“多轮决选制”更妥当。该投票制用于选出唯一当选者。投票者对所有候选项进行排序,然后按如下步骤决定唯一当选者:

  1. 若有候选项得票(将其列为第一位的投票人数)超过半数,则该候选项当选,结束计票;否则进行第 2 步。
  2. 将得票最少的候选项从所有票面中剔除,重新计算剩余候选项的得票数。
  3. 执行第 1 步。

Plurality with Runoff:直译是“决选多数制”,有人翻译为“两轮决选制”。该投票制用于选出唯一当选者。投票者对所有候选项进行排序,然后按如下步骤决定唯一当选者:

  1. 若有候选项得票超过半数,则该候选项当选,结束计票;否则进行第 2 步。
  2. 在得票最多的两位候选项(设为 F、S)中进行决选,决选方法为:将其他候选项的得票按照对 F 和 S 的相对排序转移给 F 和 S,若 F 排在 S 前,则该票计为 F 的得票,否则计为 S 的得票,最后 F、S 中得票更多者当选。

Single Transferable Vote (STV):通常译为“单一可转移投票制”。该投票制用于选出设定数目的当选者,如从 5 名候选者中选出 3 名。投票者对所有候选项进行排序,然后按如下步骤决定当选者(以 20 个投票者选出 3 名当选者为例):

  1. 所有得票数达到 Droop 额度(此例为 $\dfrac{20}{3+1}$ + 1 = 6) 的候选者均当选,若当选者或剩余候选者达到要求数目(此例为 3),则结束;否则,若有候选者得票数达到 Droop 额度,则进行第 2 步,否则进行第 3 步。
  2. 将当选者超过额度的剩余票,按比例转移给票面中的次选项(排第二的选项)。例如,设 20 人中有 12 人投票给 A,其中 8 人次选项为 B,4 人的次选项为 C。由于 12 > 6,故 A 以多于额度 6 票的数目当选,多余的 6 票按照 8:4 分别转移给 B 和 C,即 B 多获得 4 票,C 多获得 2 票。
  3. 将得票最少的候选项从所有票面中剔除,重新计算剩余候选项的得票数。
  4. 执行第 1 步。

关于 STV 的更具体的例子,参见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若 STV 用于选出唯一当选者,则与 IRV 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