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t let your dreams be dreams.

面向对象--继承学习。

看了js高级程序设计。反复看就会比较好懂oo。

但是目前还没有学会封装,待尝试待学习。

今天学习了阮一峰的博文。继承一章。写得很易懂,收藏一下。http://www.ruanyifeng.com/blog/2010/05/object-oriented_javascript_inheritance.html#comment-text

对于文中提到的几个继承的方法。

有神回复。觉得非常棒。特意makt一下:

 

  第一种:构造函数绑定,即用call(apply)把父对象的this指向改为子对象
  缺点:不能继承原型上的属性和方法;

  第二种:prototype模式,即把子对象的prototype对象指向Animal的一个实例;
  缺点:如果子对象的prototype对象上有属性或方法时,将被清除;
  注意:当改了prototype对象的constructor时,记得改回来,否则将造成继承链紊乱;

  第三种:直接继承prototype,即child.prototype = parent.prototype;
  优点:相比第二种效率更高,比较省内存;
  缺点:如果子对象的prototype对象上有属性或方法时,将被清除;
  且子对象的prototype对象修改后父对象的prototype也会被修改;

  第四种:利用空对象作为中介,第三种的升级版;
  缺点:如果子对象的prototype对象上有属性或方法时,将被清除;
  且子对象的prototype对象修改后父对象的prototype也会被修改;

  第五种:拷贝继承
  缺点:只能继承原型上的属性和方法;
  优点:如果子对象的prototype对象上有属性或方法时,不会被清除,
  且子对象的prototype对象修改后父对象的prototype不会被修改;

  总结:继承加在原型上的属性和方法时用第五种,而继承写在构造函数里的属性和方法则用第一种,两则结合用

posted on 2013-05-13 11:33  包田耘  阅读(144)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