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的那些事!
第二阶段 JAVA面向对象
第二章 继承
其实在我们面向对象这一阶段的学习中,我们就是围绕Java的三大特性(封装、继承、多态)来讲解的,在上一掌内容中我们讲解了一部分封装的有关知识,今天我们来重点学习继承的学习。
2.1 继承的基本认识
概述:
继承就是在一个已有类的基础上派生出新类
子类继承父类的特征和行为,使得子类对象(实例)具有父类的实例域和方法,或子类从父类继承方法,使得子类具有父类相同的行为
(父类更通用,子类更具体)
功能:有了继承以后,我们定义一个类的时候,可以在一个已经存在的类的 基础上,还可以定义自己的新成员。
格式:class 子类名 extends 父类名 {}
好处:
A: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
B:提高了代码的维护性(通过少量的修改,满足不断变化的具体要求)
C:让类与类产生了一个关系,是多态的前提
要求:
有共同的属性或操作
有细微的差别
2.2 继承的弊端
A:让类的耦合性增强。这样某个类的改变就会影响其他和该类相关的类
·原则:低耦合,高内聚。
·耦合:类与类的关系
·内聚:自己完成某件事情的能力
B:打破了封装性
特点:
A:Java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C++支持)
B:Java支持多层继承(继承体系)
儿子继承爸爸 爸爸继承爷爷 儿子可以通过爸爸继承爷爷
注意:
A: 子类只能继承父类所有非私有成员(成员方法和成员变量)
B:子类不能继承父类的构造方法,但是可以通过super关键字去访问方法
C: 不要为了部分功能而继承(多层继承会使得子类继承多余的方法)
2.3 Java继承中的成员关系
A:成员变量
a:子类的成员变量名称和父类中的成员变量名称不一样,这个太简单
b:子类的成员变量名称和父类中的成员变量名称一样,这个怎么访问
子类的方法访问变量的查找顺序:
·在子类方法的局部范围找,有就使用。
·在子类的成员范围找,有就使用。
·在父类的成员范围找,有就使用。
·找不到,就报错。
2.4 Super 关键字
不仅要输出局部范围的num,还要输出本类成员范围的num
使用super关键字
this 和super的区别
this 代表本类对应的引用
Super 代表父亲存储空间的标识(可以理解为父亲引用)可以操作父亲 的成员
使用方法:
A:调用成员变量
·this.成员变量 调用本类的成员变量
·super.成员变量 调用父类的成员变量
B:调用构造方法
·this(...) 调用本类的成员变量
·Super(...)调用父类的成员变量
C:调用成员方法
·this.成员方法 调用本类的成员方法
·super.成员方法 调用父类的成员方法
2.5 继承中构造方法的关系
A:子类中所有的构造方法默认都会访问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方法
B:理由:
因为子类会继承父类中的数据,可能还会使用父类的数据
所以,子类初始化之前,一定要先完成父类数据的初始化
注意:子类每一个构造方法的第一条语句默认都是:super()
如果父类没有无参构造方法,那么子类的构造方法会出现什么现象?
报错
解决方法:
A:在父类中加一个无参构造方法
B:通过使用super关键字去显示的调用父类的带参构造方法
C:子类通过this去调用本类的其他构造方法
子类中一定要有一个去访问父类的构造方法,否则父类数据就没 有初始化。
注意事项;
this(...)或者super(...)必须出现在第一条语句上。
否则就可能对父类的数据进行了多次初始化
2.6 继承中成员方法的关系
子类中的方法和父类中的方法声明一样
通过子类调用方法:
·先找子类中,看有没有这个方法,有就使用
·再看父类中,看有没有这个方法,有就是用
·如果没有就报错(不去看父亲的父亲)
2.7 方法重写(override)
方法重写:子类中出现了和父类中方法声明一模一样的方法
(区别于方法重载,方法重载仅仅是方法名一样)
子类重写的应用:当子类需要父类的功能,而功能主体子类又有自己特有的内容时,这样既沿袭了父类的功能,又定义了子类特有的功能
super.方法名(参数名); //避免重复代码
2.8 final关键字
final 关键字声明类可以把类定义为不能继承的,即最终类;
或者用于修饰方法,该方法不能被子类重写:
Final修饰变量的初始化时机
·被final修饰的变量只能赋值一次
·在构造方法完毕前(非静态的常量)
//声明方法
final class 类名{//类体}
//声明类
修饰符(public/private/default/protected) final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方法体}
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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