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变量命名规范

变量名包括全局变量,局部变量,类变量,函数参数等等,他们都属于这一类。

基本规范

变量命名都以类型前缀+有意义的单词组成,单词首字母都需要大写。例如:sUserName,nCount。

前缀规范

每个局部变量都需要有一个类型前缀,按照类型可以分为:

s:表示字符串。例如:sName,sHtml;

n:表示数字。例如:nPage,nTotal;

b:表示逻辑。例如:bChecked,bHasLogin;

a:表示数组。例如:aList,aGroup;

r:表示正则表达式。例如:rDomain,rEmail;

f:表示函数。例如:fGetHtml,fInit;

o:表示以上未涉及到的其他对象,例如:oButton,oDate;

例外情况:

1:作用域不大临时变量可以简写,比如:str,num,bol,obj,fun,arr。

2:循环变量可以简写,比如:i,j,k等。

为什么需要这样强制定义变量前缀?因为javascript是弱语言造成的。在定义大量变量的时候,我们需要很明确的知道当前变量是什么属性,如果只通过普通单词,是很难区分的。随着case的增加,脚本容量的增加,为了更好的对它们进行有效的维护,节约我们的时间与人力,树立良好的编码规范就非常重要了。

2. 函数命名规范

统一使用动词或者动词[+名词]形式,例如:fGetVersion(),fSubmitForm(),fInit();涉及返回逻辑值的函数可以使用is,has等表示逻辑的词语代替动词。

如果有内部函数,使用__f+动词[+名词]形式。

 

posted on 2013-10-13 18:28  idylan  阅读(204)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