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相关信息记录
“三调”,全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国土和土地不一样。
- 1984年5月到1997年底,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
- 2007年7月1日到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 2017年10月16日,国务院决定自2017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 基本10年一次。因为,《土地调查条例》规定:“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情况出现变化:2018年8月29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调整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1年8月25日)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 国家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21.9万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2.95亿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国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国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2786.19万公顷(191792.79万亩)。
其中,水田3139.20万公顷(47087.97万亩),占24.55%;
水浇地3211.48万公顷(48172.21万亩),占25.12%;
旱地6435.51万公顷(96532.61万亩),占50.33%。
64%的耕地分布在秦岭-淮河以北。黑龙江、内蒙古、河南、吉林、新疆等5个省份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国耕地的40%。
位于一年三熟制地区的耕地1882.91万公顷(28243.68万亩),
占全国耕地的14.73%;
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4782.66万公顷(71739.85万亩),
占37.40%;
位于一年一熟制地区的耕地6120.62万公顷(91809.26万亩),
占47.87%。
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区的耕地4469.44万公顷(67041.62万亩),占全国耕地的34.96%;
位于年降水量400-800mm(含400mm)地区的耕地6295.98万公顷(94439.64万亩),占49.24%;
位于年降水量200-400mm(含200mm)地区的耕地1280.45万公顷(19206.74万亩),占10.01%;
位于年降水量200mm以下地区的耕地740.32万公顷(11104.79万亩),占5.7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7919.03万公顷(118785.43万亩),
占全国耕地的61.93%;
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959.32万公顷(29389.75万亩),
占15.32%;
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712.64万公顷(25689.59万亩),
占13.40%;
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772.68万公顷(11590.18万亩),
占6.04%;
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22.52万公顷(6337.83万亩),
占3.31%。
(二)园地2017.16万公顷(30257.33万亩)。
其中,果园1303.13万公顷(19546.88万亩),占64.60%;
茶园168.47万公顷(2527.05万亩),占8.35%;
橡胶园151.43万公顷(2271.48万亩),占7.51%;
其他园地394.13万公顷(5911.93万亩),占19.54%。
园地主要分布在秦岭-淮河以南地区,占全国园地的66%。
(三)林地28412.59万公顷(426188.82万亩)。
其中,乔木林地19735.16万公顷(296027.43万亩),占69.46%;
竹林地701.97万公顷(10529.53万亩),占2.47%;
灌木林地5862.61万公顷(87939.19万亩),占20.63%;
其他林地2112.84万公顷(31692.67万亩),占7.44%。
87%的林地分布在年降水量400mm(含400mm)以上地区。
四川、云南、内蒙古、黑龙江等4个省份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国林地的34%。
(四)草地26453.01万公顷(396795.21万亩)。
其中,天然牧草地21317.21万公顷(319758.21万亩),占80.59%;
人工牧草地58.06万公顷(870.97万亩),占0.22%;
其他草地5077.74万公顷(76166.03万亩),占19.19%。
草地主要分布在西藏、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四川等6个省份,占全国草地的94%。
(五)湿地2346.93万公顷(35203.99万亩)。
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
其中,红树林地2.71万公顷(40.60万亩),占0.12%;
森林沼泽220.78万公顷(3311.75万亩),占9.41%;
灌丛沼泽75.51万公顷(1132.62万亩),占3.22%;
沼泽草地1114.41万公顷(16716.22万亩),占47.48%;
沿海滩涂151.23万公顷(2268.50万亩),占6.44%;
内陆滩涂588.61万公顷(8829.16万亩),占25.08%;
沼泽地193.68万公顷(2905.15万亩),占8.25%。
湿地主要分布在青海、西藏、内蒙古、黑龙江、新疆、四川、甘肃等7个省份,占全国湿地的8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530.64万公顷(52959.53万亩)。
其中,城市用地522.19万公顷(7832.78万亩),占14.79%;
建制镇用地512.93万公顷(7693.96万亩),占14.53%;
村庄用地2193.56万公顷(32903.45万亩),占62.13%;
采矿用地244.24万公顷(3663.66万亩),占6.92%;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7.71万公顷(865.68万亩),占1.63%。
(七)交通运输用地955.31万公顷(14329.61万亩)。
其中,铁路用地56.68万公顷(850.16万亩),占5.93%;
轨道交通用地1.77万公顷(26.52万亩),占0.18%;
公路用地402.96万公顷(6044.47万亩),占42.18%;
农村道路476.50万公顷(7147.56万亩),占49.88%;
机场用地9.63万公顷(144.41万亩),占1.01%;
港口码头用地7.04万公顷(105.64万亩),占0.74%;
管道运输用地0.72万公顷(10.85万亩),占0.0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628.79万公顷(54431.78万亩)。
其中,河流水面880.78万公顷(13211.75万亩),占24.27%;
湖泊水面846.48万公顷(12697.16万亩),占23.33%;
水库水面336.84万公顷(5052.55万亩),占9.28%;
坑塘水面641.86万公顷(9627.86万亩),占17.69%;
沟渠351.75万公顷(5276.27万亩),占9.69%;
水工建筑用地80.21万公顷(1203.19万亩),占2.21%;
冰川及常年积雪490.87万公顷(7362.99万亩),占13.53%。
西藏、新疆、青海、江苏等4个省份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国水域的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