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方言概述
一.概述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多文种的国家,共有56个民族。根据学术界通常的说法,有80种以上语言,30种左右文字。国家的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普通话就是普遍和通用的语言的意思。
汉语是我国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也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是联合国六种正式工作语言之一。汉语是我国汉民族的共同语,我国除占总人口91.51%的汉族使用汉语外,有些少数民族也转用或兼用汉语。现代汉语有标准语(普通话)和方言之分。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汉语方言通常分为七大方言:官话方言(官话方言内部按其语言特点一般可以分为八个次方言:东北官话、北京官话、冀鲁官话、胶辽官话、中原官话、兰银官话、西南官话和江淮官话。)、吴方言、湘方言、赣方言、客家方言、粤方言、闽方言。各方言区内又分布着若干次方言和许多种土语。
二.方言详情
1.北方方言
习惯上称为“官话”。有东北官话、西北官话、晋话、西南官话等。以北京话为代表,包括长江以北,镇江以上九江以下的沿江地带,四川、云南、贵州和湖北、湖南两省的西北部,广西北部一带,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数的70%以上。
2.吴方言
吴方言被誉为“吴侬细语”,以上海话为代表(一说以苏州话为代表)。包括江苏省长江以南、镇江以东部份(镇江不在内)浙江省大部份。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数的8.4%左右。
3.湘方言
以长沙话为代表,分布在湖南省大部份地区,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数的5%左右。
4.赣方言
以南昌话为代表,主要分布在江西省(东部沿江地带和南部除外)和湖北省东南一带,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数的2.4%左右。
5.客家方言
以广东梅县话为代表,主要分布在广东省东部、南部和北部,广西东南部,福建省西部,江西省南部,及湖南、四川的少数地区,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数的4%左右。
6.闽方言
闽北方言
以福州话为代表,分布在福建省北部和台湾省的一部分,南洋华侨也有一部份人说闽北方言。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数的1.2%左右。
闽南方言
以厦门话为代表,分布在福建省南部,广东省东部和海南省的一部分,以及台湾省的大部分地区。南洋华侨也有不少人说闽南方言,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数的3%左右 。
8.粤方言
以广州话为代表,分布在广东省大部分地区和广西东南部。港、澳同胞和南洋及其他一些国家的华侨,大多数都说粤方言,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数的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