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面试第三天
类和对象:
类:主观抽象,是对象的模板,可以实例化对象----具有相同属性和行为的对象的集合。
习惯上类的定义格式:
package xxx;
import xxx;
public class Xxxx{
属性 ······;
构造器 ······;
方法 ······;
}
区分实例变量以及类变量,两者都有初始值,或在定义时候初始化或者在构造函数中初始化,而局部变量没有初始值,必须定义时候初始化。
定义属性:实例变量
格式:[ 修饰符 ] 类型 变量名 [ = ? ]
实例变量定义在类中但在任何方法之外。
实例变量有默认值:各种各样的0。(同数组)
实例变量的作用域至少在本类内部,受访问控制符的限制。
在重合作用域,实例变量和局部变量允许有命名冲突,“局部优先”。
定义方法:
格式: [ 修饰符 ] 返回类型 方法名( 参数列表 ) [ throws 异常 ] { ······ }
java中所有参数都是值传递。
当没有值返回时,返回类型必须被定义为void。
返回类型必须与方法名相邻,其他修饰符可以调换位置。
构造器:
在创建对象的过程中调用的方法。
构造器没有返回类型。
构造器的名字与类名相同。
格式为:[ 修饰符 ] 类名( 参数列表 ){ },修饰符可以是private、 protected、 default、private
在一个对象的生成周期中构造器只用一次,由系统自动调用,不允许手工调用。
程序员没有提供一个构造器,系统会自动提供一个无参的构造器。
获得对象的方式:
通过new(在堆空间中申请分配空间),new 类名(),可以通过这种形式或的一个对象,这时的对象是无法使用,必须把他的地址存放进一个对象变量才能够使用。
例如 :
Car c=new Car();
注意:
最好在写类时提供一个无参的构造器。
默认是自带一个无参构造器,但如果手动写了一个带参数的构造器,必须加上一个无参构造器。
this关键字:
this是个隐式参数,代表当前对象;
publie class Student{
private String name;
public void setName(String name){
this.name=name; //this.name为当前对象的成员变量
}
}
如果某个构造方法的第一个语句具有形式this( ··· ),那么这个构造方法将调用同一类中的其他构造方法。
注意:
在构造器中this(...)必须放在该构造器的第一行。
this不能出现在静态方法里面
类、对象、实例三者的关系:
类:是对象的模板,可以实例化对象
对象:类的个体
实例:实现的对象
student s;
s=new student();
其中 Student为类,s为对象,new Student()为实例,s赋值后也是实例了。
方法重载:
方法名相同,参数表不同,不考虑返回值类型(但最好还是使返回类型一致)。
编译器根据参数,选择一个方法,如果没有完全匹配的,对于参数表采用“向上就近匹配原则”,但不允许模棱两可。
方法重载屏蔽了一个对象的同一类方法由于参数不同所造成的差异。
封装:
类的属性加private修饰符,来限制只能够在类的内部进行访问,有效的保护数据。
对于类中的私有属性,要对其给出一对方法getXxx(),setXxx()访问私有属性,保证对私有属性的操作的安全性。
方法公开的是方法的声明,即只须知道参数和返回值就可以调用该方法,隐藏方法的实现的细节。
一个对象和外界的联系应当通过一个统一的接口,应当公开的公开,应当隐藏的隐藏。
继承:
父类到子类是从一般到特殊的关系。
泛化:将不同子类中的共性抽象成父类的过程。
特化:在原有父类的基础上加入一些个性的过程。
原则:父类放共性,子类放个性。
继承的关键字:extends
Java只支持单继承:一个类最多只有一个直接的父类。
方法覆盖:
方法名:相同
参数表:相同
访问限制符:相同或者更宽
返回值类型:相同或者子类返回的类型是父类返回的类型的子类(在JDK5.0以后)
抛出的异常:不能比父类更宽。
super关键字:
super()表示调用父类的构造器
super()也和this()一样必须放在方法的第一句
super()和this()不能同时出现
super可以屏蔽子类属性和父类属性重名时带来的属性遮盖,super. 表示调用父类的方法或属性
在子类的构造器中如果没有指定调用父类的哪一个构造器,那么就会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器,即super()
注意:
父类的构造器不能被子类继承
方法和属性可以被继承,权限不限制能否继承过来,限制的是能否直接访问
即私有继承,虽然子类不能直接访问,但子类依旧拥有。
先构造父类,后构造子类,先this后super
多态:
多态分为两种:编译时多态和运行时多态。
编译时类型:主观概念,把它看作什么。
运行时类型:客观概念,实际它是什么。
例:Animal a=new Dog();
指着狗问,这个动物是什么?
运行时多态的三原则:
对象类型不变。
只能对对象调用编译时类型中定义的方法。
在程序的运行时,根据对象的运行时类型,找覆盖后的方法来调用。(运行时动态类型绑定)
强制类型转换: 一定没有新对象生成。(父类的引用赋值给子类的引用需要进行强制类型转换)
关键字:instanceof
用法:引用 instanceof 类名 判断这个引用所指向的对象是否属于这个类。
用在强制转换之前,避免类型转换异常。
if(a instanceof Dog){
Dog d=(Dog)a;
}
多态的作用:把不同的子类对象都当作父类来看,可以屏蔽不同子类对象之间的差异,写出通用的代码,做出通用的编程,以适应需求的不断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