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监管数据整理

金融机构监管数据整理

一、监管背景说明

我国各类银行已达到4000家左右,管理着亿万资产,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稳定运行关乎到国家经济走势,关系到每个居民的生活。那在我国金融体系中,银行的主要管理者有人行和银保监会:

(1)中央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2)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保监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从职责上看,两者都有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比如包商银行事件也是人行牵头由建设银行进行了接管,保证了个人的存款及理财安全,并对同业和企业的理财偿付也进行了安排,避免了出现挤兑,保证了金融稳定。那为了防范风险,人行和银保监会首先需要了解汇总各银行的情况,并出台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

报送的内容涵盖了金融机构的所有业务,而且每年人行和银保监会对报送的报表和规则进行调整,因此按时按要求进行数据报送是银行的一项重要工作,监管报表数量众多,有的是按天报送,有的是按月报送,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报送,各银行都会建立监管报送相关的系统进行数据加工校验。并由各负责的业务部门进行校验后通过人行或银保监的系统上报。

 人行和银保监会也会对各金融机构上报的数据进行校验,对于发现的数据问题会责成各银行解决,每年也会对各家机构的数据上报进行排名,对于出现重大问题或排名靠后的机构,当地的人行或银保监会会约谈行长,严重的话甚至会影响银行的业务审批、机构扩张等。

二、上报银监会报表

2.1非现场监管系统(1104)报表—指标类

2.1.1概念介绍

"1104工程"指:2003年11月4日银监会召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主席办公会和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决定启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信息系统。

非现场监管,是按照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全面、持续地收集、监测和分析被监管机构的风险信息,针对被监管机构的主要风险隐患制定监管计划,并结合被监管机构风险水平的高低和对金融体系稳定的影响程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施一系列分类监管措施的周而复始的过程。

“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原则是“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准、资源共享” 。系统建设将采取数据大集中的模式,利用两至三年的时间,构建以数据仓库为基础平台的新一代银行监管信息系统体系,实现对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非现场监管(简称“1104”工程)、现场检查、风险评级和预警分析的信息化、现代化、网络化,实现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行的智能化监管。

银监会1104监管统计报送系统是商业银行面向银监会及其他上级监管机构统计监管制度的报表处理平台,其基本功能是利用行内自有的业务数据,按照银监会的报表监管制度及行内日常报表统计要求,完成由行内日常业务数据向监管报表数据及行内报表统计数据的转换,并按照银监会及自行定义的规则生成相应的报送文件或报表。

从数据入口来看,1104监管统计报送系统是建立在商业银行行内业务系统(比如:核心业务系统、统一财会系统等)之上的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它通过数据采集接口平台,实现从业务数据到统计数据的抽取与转换。

从数据加工来看,1104监管统计报送系统可以方便地按照上级监管单位的统计制度及统计要求进行准确地数据加工处理,比如:数据校验、数据调平等。

从数据出口来看,1104监管统计报送系统会以上级监管单位和外部数据接收单位的文件格式要求生成规范标准的报文报表,并可以图表等多种方式灵活展现。

系统安全设计上采用功能权限和数据权限交差授权的方式,保证了系统在数据控制方面的安全性,同时支持基于CA证书的数据链路层加密策略。

系统采用任务分解机制,让原先集中在总行的统计工作合理有效的分解到各级支行,总行只需进行任务管理和补录总行数据,分支行数据由分支行统计人员补录提交总行,总行人员不需要再做分支行数据。

从本质上讲非现场监管报表体系就是一种工具和手段,通过这种手段可以帮助监管人员更加准确地识别银行机构的风险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以帮助监管人员更加全面地对风险进行评价和预警。

2.1.2非现场监管1104报表体系详细内容

非现场监管表表体系主要有基础报表、特色报表、监管指标、生成指标、填报说明五个部分组成。

2.1.2.1基础报表

基础报表主要包括基本财务、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资本充足率和其他这六个部分,一共是24个报表。

2.1.2.1.1基本财务

G01 资产负债项目统计表 附注

G02 表外业务统计表

G03 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表

G04 利润表

G05 利润分配表

2.1.2.1.2信用风险

G11 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

G12 贷款质量迁徙变化情况表

G13 最大十家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贷款情况表

G14 授信集中情况表

G15 最大二十家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表

G16 抵债资产账龄情况表

2.1.2.1.3流动性风险

G21 流动性期限缺口统计表

G22 流动性比例监测表

G23 最大十家存款客户情况表

G24 最大十家金融机构同业拆入情况表

2.1.2.1.4市场风险

G31 有价证券及投资情况表

G32 外汇风险敞口情况表

G33 利率风险情况表

2.1.2.1.5资本充足

G41 资本充足率汇总表

G42 表内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

G43 表外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

2.1.2.1.6其他

G51 客户大额授信统计表

G52 房地产汽车零售贷款违约客户情况统计表

G53 分地区情况表

2.1.2.2特色报表

特色报表主要以报表为主的,特色报表是针对部分机构的特点和监管的法规进行设计的,目的是满足特殊的监管要求,特色报表共有25张。特色报表的特点是:适用范围有特色、业务品种有特色、设计思路也很特别、适用法规的特色、数据来源有特色。总的来说,基础报表是普通性的报表,特色报表是根据不同的金融机构的特殊需要而制订的报表。

2.1.2.2.1银行一部-国有商业银行

S01 其他风险资产损失情况统计表

2.1.2.2.2银行一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S0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情况表

2.1.2.2.3银行一部、银行二部

S11 银行信用卡业务情况表

2.1.2.2.4银行二部-股份、城商、城信

S12 城市信用社信贷资产量情况表

2.1.2.2.5银行三部-政策性银行

S21 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情况表

2.1.2.2.6银行三部-邮政储蓄

S22 邮政储蓄代理业务情况表

S23 邮政储蓄资金运用情况表

2.1.2.2.7非银部-信托投资公司

S31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统计表

S32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信托财产状况统计表

S33 信托项目收益情况统计表

S34 信托投资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及客户集中度情况表

2.1.2.2.8非银部-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S35 股权投资情况表

S36 债券托管及证券交易保证金存放情况表

2.1.2.2.9非银部-金融租赁公司

S37 回租业务情况统计表

2.1.2.2.10非银部-汽车金融公司

S38 汽车金融公司向股东及其关联人授信情况表

2.1.2.2.11合作部-农村信用社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S41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业务状况表

S42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补充数据报表

S43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情况表

S44 法人机构单户贷款余额前十大户情况统计表

S45 农户贷款情况表

S46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利润分配表

2.1.2.2.12统计部

S51 案件信息统计表

S52 现场检查情况统计表

S53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统计表

S54 外部数据

2.1.2.3监管指标

监管指标是非现场监管工作中经常使用的能够统领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水平和风险程度的一系列代表性的指标。这个监管指标主要分为四大类:主要指标、合度指标、特色指标和核对指标。这些指标一共有114个。所要说明的是主要指标和浮动指标是按照风险为准的理念设计的,其数据来源主要是信息报表,来自于基础报表。特色指标主要是一类或几类机构的情况,其特色可能是该类机构特殊的业务风险形式所决定的。

2.1.2.4生成指标

核心指标一共有三个大类,又可以分为9小类一共23个指标。风险水平指标里包括了流动性、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等;在风险低谷指标中包括了盈利能力、准备金等几个小类。对每一个核心指标都给出了指标值和参照值。这些参照值一个是法规要求,一个是结合实际的情况。只要看到这些核心指标就可以看到实际的指标,可以一目了然地有重点地观察和分析银行业存在的主要风险。

2.1.2.5填报说明

填报说明就是对整个的体系进行整个、全面的报送,最重要的是数据的准确性。一个准确地、完成的填报说明是必不可少的。

2.2银监标准化EAST(明细类)

2.2.1背景

EAST是由银保监会开发出的检查分析系统(Examination&Analysis System Technology),其主要作用是在金融大数据时代,服务于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通过该系统,监管部门可以筛选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同业、理财等业务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疑点数据,方便监管部门快速有针对性的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的违规问题。该系统从2007年立项至今,已经更新换代了五次,业界简称EAST5.0版。图为EAST五代演变过程:

 

EAST系统通过金融专网,一头连接银行数据服务器,另一头连接银保监会数据采集系统服务器。商业银行按照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数据标准规范》(现行使用的数据规范是银保监会于2019年9月27日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数据标准规范(2019)版》)要求,向银保监会报送一系列会计和业务数据表格,银保监会数据采集服务器对数据进行脱敏保密处理,并为检查人员开通数据分析权限,检查人员即可通过建模分析商业银行存在的违规问题。

2.2.2EAST功能及作用

监管层面来说,EAST系统是一个大型的标准化数据库,监管当局基于各金融机构上报数据,结合监管政策重点,建设控制模型,挖掘监管政策盲区,核查监管要求落地情况,提高现场及非现场检查命中率,提升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效果。

监管机构端,EAST系统包含银行标准化数据提取、现场检查项目管理、数据模型生成工具、数据模型发布与管理等功能模块。EAST系统的核心包括两方面:一是建立一套通用的、相对封闭的数据采集标准,纳入监管人员关心的风险数据点;二是建设一个相对开放的数据分析平台,实现对银行业务数据的灵活组织、筛选、抽取、建模、挖掘和分析。

对于金融机构,EAST系统有助于金融机构发现数据质量问题,提升底层数据质量。此外,EAST系统中各类采集的数据信息,也向金融行业展现了监管意图及侧重点。对于内控体制不完善,或管理存在漏洞的机构,有一定的约束作用。

其中主要功能包括:

(1)查账

以金融机构表内外会计全科目为基础,持续监测分析各级科目主要币种的余额与借、贷方发生额,以图形化方法进行监测分析,准确发现业务异动并可进行深入挖掘。

(2)员工违规检查

通过数据分析检查员工是否存在代客交易、空存空取、人为调账、虚增交易、集中开户、大额进出等违规行为。

(3)同业业务检查

通过数据分析是否存在借道同业科目,规避信贷管控、借道存放同业,隐藏非标投资、混用会计科目、对敲虚增业务等违规行为。

(4)授信业务检查

通过数据分析是否存在以贷转存、违规担保、五级分类不合规等违规行为。

(5)其他业务检查

2.2.3EAST存在的难点

事实上,EAST系统在银行业早已广泛应用,如今非银机构EAST系统建设也将变得刻不容缓。经过多年实践表明,EAST制度为各类监管制度中报送难度较大的一种,不但校验规则复杂,而且对数据的广度和质量都有更高的要求,造成很多金融机构的自动取数率、报送准确性都很低,更有一些金融机构因为自身系统建设问题,每月都需要进行大量的手工补录工作,最终造成人力、时间、财务成本的大量浪费。

简单来说,EAST带给金融机构最大的挑战有以下几点:

(1)数据缺失率高,很多数据需要手工补录;

(2)数据质量差,无法通过合法性校验;

(3)数据关系复杂,无法通过关系验证;

(4)数据量庞大,处理速度慢;

(5)牵涉部门非常多,无法形成长期有效的协作模式。

2.2.4EAST报送内容

商业银行需要在EAST系统中向监管部门报送,EAST4.0包括公共信息、会计记账信息、卡片信息、客户信息、授信交易对手信息、信贷管理信息、信用卡、资金业务、理财业务、金融统计10个领域的66张表格,共包括1852个数据项。

   如,理财业务领域需要报送7张报表,每张报表又包括很多明细数据项,其中6张报表(另外1张其他非标资产信息表的字段同非标资产明细表类似)及主要数据项如下图所示:

当前EAST5.0已调整为11个监管主体域、70张数据表、1838个数据项。

 

2.3客户风险(明细类)

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实行新版客户风险统计制度的通知》(银监发〔2012〕39号)规定,现行使用的客户风险系统共包含6张报表,可分为3个维度来看:

 

2.3.1客户维度

包括《集团客户、供应链融资基本信息统计表》(内含5张子表)和《单一法人客户基本信息统计表》(内含1张子表)。

2.3.2业务维度

包括《对公及同业客户授信和表内外业务统计表》(内含7张子表)和《个人贷款违约情况统计表》(内含1张子表)。

2.3.3担保维度

包括《对公客户担保情况统计表》(内含1张子表)和《个人违约贷款担保情况统计表》(内含1张子表)。

2.4三个数据源之间的关系

上述三个数据源系统,既有功能差异又能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其中,客户风险系统和EAST系统是业务明细数据报表,但又各有侧重,客户风险系统属于静态的明细数据,即在某一个时间节点业务数据的状态表,如《对公及同业客户授信和表内外业务统计表》即是在某个时间节点对客户授信和表内外业务统计的状态表。EAST系统不仅包括状态表,还包括业务发生明细表,如《个人活期存款分户账明细记录》,即包含了在某段时间内所有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发生交易的明细记录。

1104数据是各类风险管理和业务数据汇总报表,因此可以跟EAST系统和客户风险系统数据交叉验证正误,如EAST中的《自营资金交易信息表》可以与1104系统中的G31《投资业务情况表》进行比对,即EAST系统中的《自营资金交易信息表》中各类业务明细数据加总应与1104系统中的G31《投资业务情况表》各类业务余额相等。

在实践中,由于1104系统数据是基于银行会计报表科目进行统计,且经过监管部门层层审核,数据质量较高,而EAST数据由于明细数据太多,数据采集规则复杂,数据质量相对较低,因此往往通过借助1104系统跨数据模块进行数据质量验证。这是EAST数据质量清理过程中问题发现途径之一。

三、上报人行报表

3.1人行大集中报表(指标类)

3.1.1概念

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数据大集中自动化报送系统(简称PBOC Report),是基于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基础上,由人行总行设置金融统计数据服务器,建立的一个全国统一的金融统计数据库,该数据库通过采集和处理所有金融机构上报的金融统计数据,生成金融机构县级以上各层次的金融统计报表和数据,并实现对金融统计数据的统一管理、统一维护与共享。

3.1.2报送内容

人行大集中报表主要包括常规报表和临时报表。常规报表根据报送频度又分为日报、月报、季报和年报,月报根据报送日期先后分为月报一批和月报二批,共报送37张报表;临时报表主要是人行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出于宏观经济调控等的需要,由人行营管部调统处发布通知,组织填报的报表。

3.1.3数据来源

对于银行来说,风险管理部是金融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信贷业务部、资金结算部、金融同业部、人力资源部是金融统计工作相关部门。基础数据来源包括财务系统、投资及同业管理系统、核心业务系统。

3.1.4校验规则

同1104,人行大集中属于指标类报送,可根据填报说明对各报表中的指标进行校验,产品中可配置校验公式,具体填报要求可参考《金融统计大集中制度汇编(机构版)1997-2019年》与《人民银行关于2021年金融机构金融统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监管发文。报送数据要满足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统一性、严肃性、科学性和真实客观性等要求。

3.2利率报备(指标类)

3.2.1背景

利率报备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一系列报表的设计,获取各金融机构存、贷等基础业务的利率水平、发生额和余额、息差等情况,以掌握金融机构利率水平的波动,及时监测并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

关于利率报备的报送要求,最早可以追溯到2004年。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启动利率监测系统建设,并制定了10张采集报表,采集频率为季。2008年利率监测系统完成升级,人民银行发布26号文要求各金融机构正式报送利率报备报表,且采集范围扩大到19张报表,采集频率改为月。

2014年,为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人民银行将报表采集范围扩大至25张,调整了报文格式,修改了大部分报表的表样和统计口径,增加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区域口径报数要求,并补充了数据质量校验功能和金融机构数据报送考核机制,形成了相对比较完善、成熟的利率报备体系。升级后的利率报备制度涵盖了存款、贷款、同业往来、贴现等业务的利率水平、各利率区间的发生额和余额、最高利率及最低利率对应发生额、息差等统计,并就外币业务、个人住房贷款、民族贸易及民族用品生产贷款,以及民间借贷、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业务单独设计了专门的监测报表

2015年至今,人民银行结合最新政策要求,陆续增加了关于信用卡透支、小微企业融资的利率分类统计要求,修订利率监测报表校验关系,以满足监管要求。特别是2019年以来,围绕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机制改革,人行对利率报备制度陆续进行了调整。

3.2.2报送清单

报表代码

报表名称

频度

报送机构

R01

分企业类型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分布表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R02

人民币贷款浮动利率期限、结构表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R03

人民币贷款浮动利率区间分布表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R04

人民币贷款固定利率期限、结构表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R05

人民币贷款固定利率区间分布表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R06

人民币贴现利率水平表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R07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应用情况统计表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R08

分企业类型1年期以内人民币贷款利率区间分布表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R09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LPR转换情况表(不含个人住房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R10

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浮动利率LPR转换情况表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R11

个人住房贷款浮动利率水平表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R12

个人住房贷款浮动利率区间分布表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R13

个人住房贷款固定利率水平表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R14

个人住房贷款固定利率区间分布表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R20

协议存款利率监测表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R21

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利率水平表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R22

同业借款利率监测表

外资银行

R23

网下同业拆借利率备案表

人民银行各分支行

R31

人民币部分存款品种利率下浮情况统计表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R41

人民币息差统计表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R51

外币利率监测表(美元)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R52

外币利率监测表(欧元)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R53

外币利率监测表(日元)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R54

外币利率监测表(港币)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R71

信用卡透支利率分类统计表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R72

信用卡透支利率区间分布表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R61

民间借贷利率监测表(农户)

人民银行各分支行

R62

民间借贷利率监测表(其他样本规模)

人民银行各分支行

R63

民族贸易及民族用品生产贷款统计表

人民银行各分支行

R64

小额贷款公司利率监测表

小额贷款公司

R65

消费金融公司利率监测表

消费金融公司

R01_W

分企业类型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分布表(周报)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R02_W

人民币贷款浮动利率期限、结构表(周报)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R03_W

人民币贷款浮动利率区间分布表(周报)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R04_W

人民币贷款固定利率期限、结构表(周报)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R05_W

人民币贷款固定利率区间分布表(周报)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R07_W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应用情况统计表(周报)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R08_W(旧)

企业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占比情况(停报)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R09_W

个人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分布表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R08_W(新)

分企业类型1年期以内人民币贷款利率区间分布表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3.2.3特殊注意事项

3.2.3.1报送时间要求

分企业类型1年期以内人民币贷款利率区间分布月报和周报自2019年12月30日报数时开始执行(即12月30日报送最后一周周报时需要按此执行),月报需补报2019年7-11月五个月的数据。而关于LPR转换情况月报表自2020年1月开始执行,其中“当月参考基准利率贷款转换情况”部分自3月份开始报送,预计8月底结束。

3.2.3.2贷款口径

若无特殊说明,利率报备中关于贷款的口径,一般不含贴现、垫款、透支。而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的统计,目前仅针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暂不考虑公积金贷款。

 

后续人行将继续加强对表内、表间基础性数据的校验,并根据收数端设定的规则进行基准利率浮动、跨期波动等可疑性校验,以及净息差、净利差等模拟测算。对于金融机构出现迟报漏报、数据与实际业务不符、数据不准确、没有建设专项利率报送系统实现数据自动化加工的,人行将先前根据制定的考核机制进行扣分,得分较低的银行将被通报。因此,各金融机构对“利率报备”的报送要求需引起足够重视。

3.3征信(明细类)

征信系统报送包括个人和企业,央行的企业、个人征信报告数据来源就是各金融机构上报的数据。

3.3.1企业征信数据范围

(1)贷款业务:贷款的合同、担保、借据、还款、展期等信息

(2)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信息及承兑日期等交易信息;

(3)信用证业务、保理业务、保函业务、授信业务、贸易融资业务

(4)担保信息 :如保证、抵押、质押合同信息

(5)借款人基本信息及借款人欠息信息、财务信息、如资本构成、高管信息、投资信息、关注的法院判决信息等

3.3.2个人征信数据范围

(1)贷款业务信息:如开立信息、还款信息、还款信息、贷款状态、担保信息等;

(2)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个人客户的详细的信息进行管理。包括由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性别、出生日期等指标组成;

(3)特殊交易、特别记录信息如金融机构查询征信次数等;

3.4金融基础数据

 

3.4反洗钱

反洗钱报送主要有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大额交易指个人之间人民币5万,美元1万以上的交易,个人和单位之间50万以上人民币,或5万美元以上交易,单位客户之间200万人民币或20万美元之间的交易。可疑交易指根据客户的交易,进行指标统计,并对超过阀值的指标进行可以交易上报,这些指标比如包括客户信息、资金交易或行为表现等方面的可疑特征,比如疑似犯罪,疑似传销、疑似毒品犯罪等分类指标。

上报大额和可疑交易时也需要将交易涉及的账户和客户信息进行一并上报。

 

说明:监管要求随时更新,本文涉及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发布版本为准。

posted on 2023-07-27 17:00  一只小白two  阅读(1033)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