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逻辑(普通逻辑)2:概念的分类及概念间的关系
概念的分类
根据概念外延的数量( 0 , 1 , n ),可以把该概念分为零概念、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零概念如“方的圆”,单独概念如 “ 中国 ” ,普遍概念如 “ 学生 ” 。
根据概念外延的性质(群体,非群体),可以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集合内所有分子在总体上所具有的属性,是该集合所具有的属性,而该集合内的分子不一定具有。如 “ 森林 ” 、 “ 书籍 ” 、 “ 中国人 ” ;非集合概念的每个分子都具有同一个属性如 “ 人 ” 、 “ 犯罪 ” 。
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是相对于普遍概念的内涵角度划分的,理解起来有点困难,一般说来集合概念前不可以用“所有”,“每个”等数量词进行修饰。
根据概念外延是实体还是属性,区分为实体概念(具体概念)和属性概念(抽象概念)。实体概念是反映具体事物的概念,如 “ 火车 ” ;属性概念是反映事物某种属性的概念,如 “ 伟大 ” 。
根据概念内涵的判断方法,可以区分为肯定概念和否定概念。肯定概念反映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如 “ 红 ” 、 “ 机动车辆 ” ;否定概念反映对象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如 “ 非红 ” 、 “ 非机动车辆 ” 。肯定概念和否定概念是相对于一定论域而言的。 如 “ 非正义战争 ” 相对于 “ 战争 ” 。
概念间的关系
概念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概念之间在外延上的关系。
相容关系:概念在外延上至少有一部分是重合的。如 “ 青年人 ” 与 “ 学生 ” 等。包括:
交叉关系,两个概念只有部分外延重合,如 “ 工人 ” 与 “ 党员 ” 。
种属关系,又叫真包含于关系,如 “ 普通累犯 ” 与 “ 累犯 ” 。 ( 外延大的叫 “ 属概念 ”)
属种关系,又叫真包含关系,如 “ 宪法 ” 与 “ 中国宪法 ” 。 ( 外延小的叫 “ 种概念 ”)
种属关系和属种关统称包含关系。
全同关系,如 “ 北京 ” 与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 ” 。
不相容关系:又叫全异关系,概念之间在外延上没有一个重合,如 “ 鹿 ” 与 “ 马 ” 。包括:
矛盾关系,如 “ 红 ” 与 “ 非红 ” 。这是一种对立无中的关系,用公式表示为 C=S+P ,这种关系肯一必否一,否一必肯一。
反对关系,如 “ 红 ” 与 “ 蓝 ” 。这是一种对立有中的关系,用公式表示为 C > S+P ,这种关系肯一否一,否一不能必然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