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生提到,在大学选课的时候,可以写一个“刷课机”的程序,利用学校选课系统的弱点或漏洞,帮助某些人选到某些课程。或者帮助用户刷购票网站,先买到火车票。这些软件合法么?符合道德规范么?是在“软件工程”的研究范围么? 请大家讨论。
这些软件是不合法的,而且也不符合一个公民应有的道德规范。
道德规范是由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以善恶为评价的,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社会舆论和传统习惯来维系的,调整个人与个人之间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的总和。道德规范虽然是相对的,但也要符合大部分人的利益。对于这种将自己的能力运用在社会程序的漏洞上的人所做出的行为,只是利用了社会程序的漏洞给自己带来了一定的便利,但对于除他之外的其他人而言,这不仅没有给他们带来便利,反而带给他们的是不公平。
软件工程有四条基本原则:①采取适宜的开发模型,控制易变的需求;②采用合适的技术方法:软件模块化、抽象与信息隐藏、局部化、一致性、适应性等;③提供高质量的工程支持:软件工具和环境对软件过程的支持;④重视开发过程的管理:有效利用可用的资源、生产满足目标的软件产品、提高软件组织的生产能力。“软件工程”具有一定的道德底线的,对于那种于人有危害的软件产品是不被允许开发的,只有能为人们的生活、工作、社会活动等带来便利并得到普遍人的一致好评的不威胁到人们的生活的软件才能得到认可,才能被允许开发。而这种“刷课机”的程序是建立在他人的不便之上而谋取利益的一种软件,既不符合公民基本的道德规范,又有违软件工程是为人们带来便利和提高效率的初衷。因此,这种投机取巧的软件并不在“软件工程”的研究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