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复用规则

代码复用规则

1、 对接口编程

2、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3、 将可变的部分和不可变的部分分离
    抽象基类中定义好不可变的部分,而由其子类去具体实现可变的部分,不可变的部分不需要重复定义

4、 减少方法的长度

三十秒原则:
如果另一个程序员无法在三十秒之内了解你的函数做了什么(What),如何做(How)以及为什么要这样做
(Why),那就说明你的代码是难以维护的,必须得到提高;

一屏原则:
如果一个函数的代码长度超过一个屏幕,那么或许这个函数太长了,应该拆分成更小的子函数;
一行代码尽量简短,并且保证一行代码只做一件事,那种看似技巧性的冗长代码只会增加代码维护的难度。

5、 减少参数个数

6、 类层次的最高层应该是抽象类

7、 尽量减少对变量的直接访问

8、 子类应该特性化,完成特殊功能

9、 拆分过大的类

10、 作用截然不同的对象应该拆分

11、 尽量减少对参数的隐含传递

 

posted @ 2008-09-01 16:23  delphi中间件  阅读(293)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