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复用规则
代码复用规则
1、 对接口编程
2、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3、 将可变的部分和不可变的部分分离
抽象基类中定义好不可变的部分,而由其子类去具体实现可变的部分,不可变的部分不需要重复定义
4、 减少方法的长度
三十秒原则:
如果另一个程序员无法在三十秒之内了解你的函数做了什么(What),如何做(How)以及为什么要这样做
(Why),那就说明你的代码是难以维护的,必须得到提高;
一屏原则:
如果一个函数的代码长度超过一个屏幕,那么或许这个函数太长了,应该拆分成更小的子函数;
一行代码尽量简短,并且保证一行代码只做一件事,那种看似技巧性的冗长代码只会增加代码维护的难度。
5、 减少参数个数
6、 类层次的最高层应该是抽象类
7、 尽量减少对变量的直接访问
8、 子类应该特性化,完成特殊功能
9、 拆分过大的类
10、 作用截然不同的对象应该拆分
11、 尽量减少对参数的隐含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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