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的类设计原则

面向对象的类设计原则

1、 开闭原则(the Open Closed Principle, OCP)
        一个模块在扩展性方面应该是开放的,而在更改性方面是封闭的。
        在进行面向对象设计时,要尽量考虑接口封装机制、抽象机制和多胎技术。
        他是软件工程设计方法的重要原则之一。
2、 替换原则(the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
        子类应该可以替换父类,并出现在父类能够出现的任何地方。是由 Liskov在1987年提出的设计原则。
3、 依赖原则(the 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 DIP)
        在进行业务设计时,与特定业务有关的依赖关系应该尽量依赖接口和抽象类,而不是依赖于具体类,具体类只负责相关业务的实现,修改具体类不影响与特定业务有关的依赖关系。
4、 接口分离原则(the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
        采用多个与特定客户类有关的接口比采用一个通用的涵盖多个业务方法的接口更好。
5、 其他原则:
         1)、类的结构层次以三到四层为宜;
         2)、类的职责明确化(一个类对应一个职责)
posted @ 2005-10-23 20:18  Snowolf_Studio  阅读(285)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