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最初有Netscape公司Brendan.Eich在1995年前发布,开始命名为livescript,是为了配合Navigator2.0而诞生的。以后改名为Javascript。
Javascript(JS)的主要特点如下:
解析性:不同于编译性程序语言,它是一种解释性程序语言,运行前不需要编译;
基于对象:能运用自己已经创建的对象。许多功能可以来自于脚本环境中对象的方法与脚本的相互作用;
事件驱动:直接对用户的输入、动作做出反应,无须经过Web服务程序。对用户的反应是以事件驱动的方式进行的;
跨平台:依赖于浏览器本身,与操作环境无关,只要浏览器支持JS,就能运行;
安全性:它不允许访问本地硬盘,不能讲数据存入到服务器上,不允许对网络文档进行修改和删除。
HTML使用JS的两种方法:
在页面中直接嵌入JS代码:
<script>......</script>结构将JS脚本嵌入其中。可以使用多个<script>......</script>,每个<script>......</script>中也可以包含多个JS的代码集合。
<script>标记常用的属性:language、src、type、defer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1.5"> 指定脚本语言及版本,如不定义,默认为1.0版
<script src="01.js"> 指定外部脚本文件的路径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指定HTML中使用哪种脚本语言及其版本.推荐以此替代 language
<script defer> 当文档加载完毕后再执行脚本。
链接外部JS文件: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src="javascript.js"></script>
在外部链接的javascript.js文件中,不需要使用<script></script>标签
JavaScript的基本语法:
执行顺序:JS程序按照在HTML中的顺序逐行执行。如果需要在整个HTML文件中执行(如函数、全局变量等),最好将其放在HTML的<head></head>标记中。
大小写敏感:JS严格区分大小写,变量username和变量userName是两个不同的变量。onclick只能全部小写,而HTML中可以写成 OnClick或onClick。
每行结尾分号可有可无:alert(”你好“) 与 alert(”你好“);相同。(好习惯是在代码后面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