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为第三方销售的免费采购物料开发票

呵呵,看了以上的题目,有朋友觉得拗口,唉,我何慕雄也没有办法,我也觉得拗口的,但是,谁让我们的业务这样复杂呢?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的客户Maxone有这样一种第三方销售的业务,就是客户向我们下销售订单,要采购某种物料,而我们公司没有这样物料,那么,我就向我们的供应商下采购订单来采购,而让供应商直接送货给客户,而在供应商送货后,我们向客户开发票收钱。

这个就是典型的第三方销售了,呵呵,说起来,这个第三方销售是不大符合我们中国的国情的,为什么呢?因为你直接让供应商送货给客户,那么客户和供应商直接勾结起来,直接进行生意业务的来往,就可以把你甩掉了。所以啊,这样业务一般只在跨国公司中才有可能,而在一般的公司业务中是不大可能出现的,而因为Maxone是一个跨国公司,所以就有这样业务。

说起来,Maxone在这样第三方销售中的大业务中还有一种更可恨的子业务,就是maxone向供应商免费购买物料,(还不如说强抢算了),然后,以一定的价钱卖给客户,假如说你向供应商免费拿了一样东西,然后你以一定的价格,就是是100元吧,卖给客户,而利润就是100元,是名副其实的100%的暴利,你说这样业务可恨吧。一旦客户或者供应商知道你这样做,不把你大卸八块才怪呢。

牢骚归牢骚,既然人家用户有这种的业务,那么你就一定要帮客户在系统内解决,是吧。不过,说起来可笑,连SAP也不赞成这样强买强卖的业务,SAP竟然不支持这样的业务,这是什么回事呢?我何慕雄再详细的说一说吧。

我再重新从这样的业务流程说起吧,按照SAP标准的第三方销售的流程,供应商要在送货给客户后,然后再开发票让MAXONE公司做发票校验付钱,而只有在MAXONE做了invoice verification发票校验后,MAXONE公司才可以开出销售发票,向客户收钱。那么,为什么一定要先采购发票校验,然后才可以开销售发票呢?

仔细想一想,SAP的设计是有道理的,按照第三方销售的设计,销售订单的成本就是采购订单的价格,而采购订单的价格是要在进行完发票校验后才可以确定的,所以系统就设计成完成发票校验后才可开销售发票。

但是问题就出现了,按照SAP的标准设计,如果我们是采购free item 免费产品的话,那么是不能够做发票校验的。其实,现在想起来,SAP不允许free item做发票校验也是不对的,为什么在销售那一方,就可以开金额为0的销售发票呢?

好了,不说这么多了,既然免费物料不能够做发票校验,而销售发票一定要在发票校验之后,那么就不能够为免费采购的物料开销售发票啦。如果你一定要用VF01来开发票的话,系统就会出现一个错误的信息:’No open billing quantity has been determined’.

那么,上面,我就说了一大堆理由,为什么SAP不能够让这样强买强卖的行径发生。但是如果用户MAXONE公司一定要做强盗呢?一定要让这样业务在SAP上实现呢?

方法不外乎是两个,一个是做开发修改SAP的标准罗,但是这样涉及到系统的开发,就不详细说了,另外一个是走捷径,用其他的方法,好了,有什么其他的方法呢?我何慕雄想了一下,不外乎是两种方法,不走第三方销售了,走标准采购与销售,另外一个就是设定价格为一分钱;

好了,现在说第一个方法,标准的采购与销售。其实就是很简单,就是你下一张免费的订单,采购免费的物料,收进你的库存;然后,你再下一张正常的销售订单,去进行销售,而这张采购订单和销售订单是没有关联的;而你这个销售发票的成本并不是你这张采购订单的价格,而是你当时这个物料所有的采购成本的移动平均价格;那么,就是说,如果你采用了这样标准的采购与销售的方法,你就不能够在系统上显示你赚100%的这种暴利了。

我把这种方法告诉了MAXONE公司的用户,他们讨论了大半天,后来跑来跟我说,他们不喜欢这样方法,因为这样方法只显示标准的移动平均的采购成本,不能够显示真正的零采购成本,不能够显示真正的‘暴利’。

另外,有朋友会问,刚才我们是用标准的采购与销售,而采购订单与销售订单是没有联系的,那么,能否用独立采购订单individual purchase order,把采购订单与销售订单联系起来呢?答案是我们是可以用individual purchase order把采购订单与销售订单联系起来,但是采购的成本还是物料的移动平均成本,而不是该零价格采购订单的成本,所以,还是没有门。

好了,既然第一个方法走不通,那么,我们就走第二个方法了,把采购价格设为一分钱.这个方法就是很容易明白了,既然不允许零采购价格,那么,我就平一平公愤,把采购价格设定为一分钱,0.01元吧。而定了成本为0.01以后,一切的操作就很顺利了。

以上的整个问题兜兜转转,最后还是拿了最简单的方法来解决,这个可能就是所谓的返璞归真吧。

posted on 2011-03-29 23:13  何慕雄  阅读(1027)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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