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布斯:电脑革命史》一书对盖茨相当肯定,认为他做事理性,深入,切合实际,对下属公平,就事论事。对微软公司,他精打细算,从未失去控制。
相对而下,该书认为乔布斯是一个伟大的营销家,偏执狂,但恶习极多:年少成功后把自己当成皇帝,行为无法猜测,不理性,从一个极端跳向另一个极端,喜欢对人大吵大闹,人身攻击,对人对事态度不公平,从不提供正面意见,永远只是在挑刺。他对Lisa与Mac小组的额外偏护引发了苹果各团队间的恶意,是苹果一切内讧的源头。苹果内部几乎没人信服他,他也控制不了苹果公司。
此外乔还是一个商业上的背信弃义者,最初沃兹帮他搞的游戏机项目为他挣得了5000元奖金,但他告诉活兹说只有700元,两人平分,给了沃兹350块,这小事众人皆知。他离开苹果时把股票变现,拿了2亿美元。之后的NexT叫好不叫座,他本来要血本无归了,但他又利用回苹果做CEO的机会,用苹果的现金买下了自己的NexT,又兑现了4亿美金。
同时,他又次次在盖茨手下跌跟头,如盖茨多次让他签下表面上看得了便宜,但实际上一无所获的合同(如Excel合同),有次还在条款中加入了对乔布斯很不利的条款,而乔则丝毫没注意,直接签字。盖茨比乔布斯聪明与狡猾过之,但都符合法法律与商业规则。
该书出版时,乔布斯刚刚回到苹果,前途预期尚不明朗。《电脑革命史》书中用这样的一个问句结束了 “线路天才” 这一章:
“这是一个浪子回家的故事。他能拯救苹果公司吗?闪电能击中两次吗?”
看来,有时候闪电真能击中第二次。
既然盖茨的管理风格远远优于乔布斯,为何还有后来微软在技术路线上的系列失误与艰难,而苹果则会再次崛起?
个人认为有以下一些可能的原因:
* 程序员出身的盖茨,天性中对于实现细节比较关注,尊重现实规则,思维也受制于现实规则。他这有利于他在硬件功能受制的情况下实现出“合适的产品”,但天性难以放开思维的限制,在新时代里迸发出革命性的设计。(本人也是程序员出身,对此很有体会)。
* 对技术产品的需求,是从功用性(生产力工具)到消费性(娱乐与生活工具)的变化的。程序员的思维方式合适于前者,而艺术家的思维方式适合于后者。当用户从专家型用户传移到普通消费人群时,天才、伟大、艺术、装B这种新的偶像崇拜元素是盖茨提供不了的。而同时,微软变得太大,以致于它也在传统的专家型用户眼中出现了敌意。
* 重实际的盖茨知道程序的设计与开发有多大代价,所以他愿意妥协,接受不完美,然后一步一步来。但乔布斯不接受不完美,不惜一切代价要求达到他的要求。前者从统计上保证产品有多大概率成功,而后者则有小概率得到极大的成功。
* 重回苹果CEO后,乔布斯已经成了业界传奇人物,这有利于他对下属的控制力,以及对其愿望的执行力。而在他在苹果的创业与第一次发展时期,由于大家都是一起成长起来,互相看着对方发展的,这种光环效果是没有的。只靠他的人身攻击和大吵大闹,没人会买账。
* 盖茨离开微软之后,鲍尔莫接任,但他是一个职业商人,即非程序员,又艺术家,在产品、发展方向方面不会有太高的认识,只能用管理手段来保证公司稳步经营,但比起高速前进的公司,就显得缺少前途了。
* 微软公司在发展壮大的同时,彼德效应开始出现,此时更应该有一位如盖茨(乔布斯也行)的领袖来掌控,加强目标性与活力,塑造简单敏捷的公司文化,但是事实是正好在此时盖茨退休,把公司留给“专业管理型人才” 鲍尔莫来运行,这加快彼德效应的发展,微软迅速成为一个官僚主义盛行的“老大哥公司”。
最后,想说一句:《乔布斯》的电影算是比较差劲的了,人物的性格感觉根本不对,电影里的乔布斯好像个被人欺负了的小年青,一切正义都在他那里似的,满脸的深思熟虑与道德反省。但事实上是乔布斯欺负别人惯了的,他把公司闹得不得安宁,N多项目花钱如流水,最后屁个结果也没出来(iPhone是时代与科技到时候后的“闪电击中”的产物)。他应该是一个病理性的“社会感缺失症”患者,要笑就笑,要骂就骂,半夜里把怀孕的女朋友赶出家门,那里会需要苦苦下什么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