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一直很努力
复旦大学奖学金颁奖典礼,4学霸亮相。张安琪,大四,21岁,5篇SCI论文第一作者,新东方最年轻托福老师,国际顶级智商俱乐部门萨俱乐部会员,数次担任门萨入会测试主考官。很多比你优秀的人比你更努力,这就是你奋斗的理由!
“学霸”有多“霸气”?在近日复旦大学2012—2013学年奖学金颁奖典礼上,4位当之无愧的“学霸”亮相,刷新“学霸”新高度。其中,“女神学霸”入选国际顶级智商俱乐部备受关注,网友有的顶礼膜拜有的平常心看待。这些奋斗的年轻人究竟是谁?
“女神学霸”张安琪的生活照。
张安琪:我只是很努力地学习
复旦材料科学系2010级本科生、刚满21岁的她是新东方最年轻的托福老师,还是国际顶级智商俱乐部门萨俱乐部(国际顶级智商俱乐部,1946年成立于英国牛津)的会员,数次担任门萨入会测试主考官。从大二起,她还成为了国家认证翻译、中国译协会员。这位漂亮的美女“学霸”被称为复旦的“门萨女神”。
张安琪大一时进入实验室开展研究,先后获得全国大学生创新计划、上海市大学生创新计划、莙政、望道等研究资助。到目前为止张安琪以第一作者共发表SCI论文文章5篇,其中一篇影响因子达7.79。
张安琪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作为一名科研工作者,我从来不把自己当成本科生,不把自己当女生,不把自己当年轻人。我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女神’,我只是很努力。”
看到优秀的人还如此努力,很多网友不淡定。网友“So_Uvenir”评价张安琪说:“这种女生简直就是让人脊背发凉般的存在”;更多网友言语中极尽膜拜之情,“刷新学霸高度,世间罕见!”
一句“我只是很努力”就能够说明原因了,多一份努力,得千份收成
转载自 : http://www.cnblogs.com/tianjian/p/3529821.html
鉴于不少同学的要求,今天就写写我自己学英语的过程吧。 19岁走上上海新东方托福讲台,很多同学觉得我的经历神乎其神。其实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所谓“神话”,我也从不希望自己成为什么“偶像派”。既然很多人问我学英语的过程,当然这也是一个非常难以回答的问题,那么就跟各位分享一下我的经历好了。 大学之前,我从来不是个爱学习的孩子。不爱听课,喜欢玩,但是为了不被批评,经常装出一副好孩子的样子。记得高一高二的时候,在英语这方面并没有什么突出的优势。我的高中叫做青岛二中,山东省数一数二的重点高中。而当时我所在的班叫做直升班,可以理解为重点班吧。在这样的班级里面,一个不爱学习的有点小聪明的孩子当然只是个被埋没的位置了。 幸运的是,我的妈妈在我小时候就致力于培养我对读书的热爱,并尽全力满足我大量看书的渴求,所以这种习惯延续至今。小时候看很多小说(小孩子看学术的书当然没意思啊喂!),但是逐渐发现中国的“名著”确实精彩,文笔精致,情节引人,而那些所谓的外国的“名著”却往往枯燥无聊,语言平平,情节老套,根本不堪“名著”二字。后来长大了,才逐渐明白这只不过是翻译的问题。如今我也是一名译员,深深体会到翻译的无奈之处。在一种语言里面精妙无比的表达,往往很难100%转换到另外一个语言体系当中。而看一本质量平平的译著,就好像雾里看花,错过了诸多精彩。二中虽然是个高中,但是硬件设施非常完备,校园里面有一个很大的图书馆,里面有一大架子全都是英文原版图书。像《巴黎圣母院》《飘》《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等,虽然我早就看过中文版,但是原著的感觉却截然不同。我天天抱着这些书看,甚至上课的时候也装模作样的偶尔抬头看看老师,继而低头继续看书。我看书的速度极快,很多时候一天就可以结束两本。直到高二结束,一大架子书全部搞定。这时候其实我并没有看到我英语考试的成绩有丝毫进步。因为本来也不是抱着学英语的目的,所以也感觉无所谓。另外,当时我们班不少人在准备出国留学考试,托福,SAT,觉得他们单词量什么的很是吓人,不过我倒是乐得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面,体会故事主角们的喜怒。 有同学问我,看英文原著的时候遇到不会的词,要查字典吗? 当然不要啦!查字典这种行为是多么影响我读小说的心情啊!换位思考一下,我们看中文的文章的时候,偶尔遇到自己不认识的字难道也要搬出字典不成?遇到不会的,猜呗。猜不出来,直接跳过呗。反正不影响我看故事就好了嘛。不过久而久之,那些比较常用的词出现次数多了,想不记住也难了。所以,大学之前从没背过单词,词汇量也完全可以应付高考。另外,因为有同学问我怎么能一下看懂原著。我也不是出生就会英语啊,先从简单的开始嘛~ 那么我从阅读中所得的益处什么时候才体现出来呢?高三刚刚开学,我抱着打酱油的心态参加了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反正全校都要报名,不去白不去,还浪费我三块五毛钱呢。只不过没想到的是,竟然连闯几关,拿下了全国一等奖。当时我的感觉就是,那些大牛集体发挥失常,让我这个酱油党捡了大便宜。当时山东省一共33个全国一等奖,这些人再拎出来参加一个决赛,我的周围牛人无数。整个比赛听说读写四项全考,最后竟然拿了山东省十佳,这个比赛的最高奖。除了大红证书,奖品大牛津字典,一套书虫系列,还发了个大“水晶”奖杯,貌似是玻璃做的还被我打破了一个角。。而且长得很像墓碑= = anyway,这是我人生的第一个奖杯。从那时起,我才略微意识到,哦,好像我的英语是比别人强那么一点点?不过,我从没把自己当成牛人的一员,因为那时候词汇量贫乏得很,说好听点能到5000,但是其实肯定到不了。当然了,到了高三下学期,我开始感到高考的紧迫,好好学了半年。所以在英语这方面,我的脑子里面其实有两个体系,一个是自然学习的产物,另外一个是专门用来应付中国特色英语考试的体系。其实于我,高考是个灰暗的回忆,所以不想提及太多,总之最后英语是以144分收场。 我整个学英语的过程,相当于没有接受中国式英语教学。一方面因为不喜欢听课,另外就是喜欢自娱自乐。中国学生大多是很典型的哑巴英语,这一点甚为可惜。在四六级之后(四六级当然裸考打酱油,不过四级659,六级690,还真是好笑),很多人问我为什么可以既没有继承中国英语教学的弊端,又考好中国特色英语考试,就是因为两个体系同时存在的原因。在高中,除了大量看书之外,我还疯狂的追美剧。老友记,八卦天后等等这些,周末在家全都黏在网上看。为什么喜欢呢?因为极其羡慕美国人那种自由洒脱幽默的生活方式,还有率性纯真的性格。比起我们周围充斥的小伤感,小情绪,小羞涩,好了太多太多。美剧追得就是一个“爽”字! 不过,我一直都反对用美剧练习听力。很多人说我们不应该看中文字幕,要么就是一集美剧反复听几十遍,直到全部听明白。但是,我始终崇尚学习应该遵循人性。像看美剧这么快乐的事情,竟然要用来练听力?毁掉一首歌最好的方式就是把它当作闹铃。那么我认为,毁掉一部美剧最好的方式,就是用来练听力。我看美剧的时候,从头到尾全都是看中文字幕的,从头到尾都是在看搞笑的情节,仅此而已。不过有人就会说,我也喜欢追美剧,为什么听口还是提高不了呢?我想了一下这个问题,大概是因为,我觉得标准的美音真是好听,说起来就好像音乐在流淌,一个饱满的卷舌音,句尾自然上翘的音调,都好像是艺术。所以久而久之,就喜欢在心里模仿几句夸张的句子,其乐无穷。总之,在听力口语方面,我没有经过任何系统的训练,没有经过任何痛苦的学习过程,就变成了今天的样子。 所以,就算是今天走上托福的讲台,我也始终崇尚兴趣的发展。因为最好的学习,就是无意识的学习。 在英语各个方面,词汇量是我多年的瓶颈。因为无论是读书还是看美剧,只会涉及到最最常用的词。等到上了大学之后,我对自己的鄙视之情日益加深。英语方面这么一个唯一的瓶颈,你竟然纵容它存在了这么久,都没有勇气突破,真是太过于怯懦了。所以,大一期间,我突发奇想报考了GRE,这个要求硬词汇量的考试。就是为了逼自己一把,不成功,就去死。然而此时,距离最后的考试仅剩三个月。要知道,对于学GRE的大学生来说,绝大部分是大三开始准备,大多人前后总共要持续半年以上,而且是疯狂的、拼命的、像拼高考那样的苦行僧式的准备方式。有一句话说,GRE的单词,你一辈子只会见到一次,就是在GRE考卷上。彼时我虽然在语言的运用上比大多数中国学生略胜一筹,但是词汇量却是我几年来都无法突破的瓶颈。为什么说是无法突破呢?因为我看一眼单词书就睡着了,所以我之前从来没有背过单词。而GRE的词汇量却是绝对糊弄不得,因为很多G的词汇考察题目完全没有上下文可供参考,孤伶伶放在那里一个,或者一对单词,再列出五个选项,选出反义词,或者类似关系的一对单词。小学语文常用的题型。但是它如此直白、如此赤裸裸地告诉你:背单词是通向幸福的唯一途径。想想单单词汇量这一块短木板,竟然压制我数年之久,也总是恨自己不争气,还不如给自己一个拼命的理由。反正早晚都要考的,那么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三个月之后,完成从5000到20000的转变,这一关算是过了。 准备GRE的同时,我还打了酱油考了BEC Higher(剑桥商务英语)高级证书,约等于比基尼考吧= =看了一下题型,就打个酱油但求一过,然后九月底接到Wendy老师的电话,通知说我那个小破分进了华东赛区前十五名。接下来有一个2011/2012年度剑桥商务英语(BEC)亚洲演讲大赛中国区半决赛,问我有木有兴趣。吃住全包各种报销什么的。本着又便宜就占的人生信条,和酱油帝的一贯传统,我做了一番思想斗争之后,便决定前往参加。 插一段,不愧是剑桥考试中心啊,不愧是公款啊,是有钱啊,是可劲儿花啊。入住四星酒店不说,除了早餐自助外,其他的时间吃饭盘子摞着盘子,边撤边上,能有两桌。而且大部分是剩下…比赛志愿者目测有五十个,统一正装。礼仪小姐穿红色旗袍负责发奖。比赛准备室so huge,十张大桌子,每张上面两个精致的超大果盘,还有一个盘子全是点心蛋糕面包各种,当然绝大多数都是扔掉的命运了。给每个选手的花超大一捧,随手就扔了。奖品么,swatch, ipod shuffle此类。酒店到学校能有十分钟路?包个专车接送。为了怕选手紧张,现场配一个医生…虽然是有点被重视的快感,但是这种穷奢极欲的作风实在看不惯。11个选手里面清一色英语系,清一色大四人士,难怪嘛因为大三才会闲的去考BEC高级证书对伐。不错,起码晓得了这些个英语系的不过如此,不知道FD的怎样,因为我又是孤零零的一个FDer。。比赛之前意外搭讪认识了一个大姐姐,因为她不太说话偶就凑上去blabla聊了,后来知道她是毕马威的HR,好年轻啊…俩人相视嘿嘿笑。HR姐姐说这个比赛是他们公司赞助的,可以实习什么的,作为刚刚大二的小朋友么…偶本来考虑打个酱油去,后来接着就卖身给了新东方,无缘再见HR姐姐。 GRE的成绩5年有效,而托福只有两年,我可不想平白无故浪费1400块钱,所以只好等等了。我算准了日子,在保持托福一直有效的最早的期限,也就是2012年年初,早早报好了名。此时,托福这一关已经不算什么难关了。实话说,在准备托福的过程中,我的经历没有什么参考价值。我只是用了一周熟悉了题型,模拟了几次,就上了考场。最后分数113,其实是低于我的预期,不过反正110+以上申请视作无差别,所以还是别浪费钱和时间了,就这样呗,反正也不需要什么英语成绩证明什么了。 可能扯着扯着就有点跑了,不过这是因为学英语的过程实在没有多少可说。 总之,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遥不可及“神话”。希望这篇文章对各位有点用处,至少博君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