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Javascript中的对象用法学习笔记
下面我们看看"用户自定义对象"和"方法对象":
自定义对象:
Javascript是有一种object的数据类型,但是这和C#,vb.net以及java中的对象有很大的不同。如C#中我们是通过类创建一个对象,一个类相当于创建对象的模板,定义了对象的属性和方法,这些对象和方法将是永远固定,我们不能在运行时增加对象的属性和方法(只能编译时继承来实现)。
在Javascript没有类的定义,创建对象时没有固定的模板,可以动态的添加新的属性和方法,在动态添加新属性的时候,我们能做的就是为这个属性创建新的值,下面的例子就是创建一个对象并增加x,y两个属性。
Programmer.name = "Charles";
Programmer.age = 21;
alert(Programmer.name + " : " + Programmer.age);
Programmer["name"] = "Charles";
Programmer["age"]= 21;
document.getElementById("message").innerHTML=Programmer["name"] + " : " + Programmer["age"];
alert(Programmer.name + " : " + Programmer.age);
我们同样可以将函数添加为健/值对集合的值,这样就构建为对象的方法,
Programmer["name"] = "Charles";
Programmer.age= 21;
Programmer.speak=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 " + this["age"]);
}
Programmer.speak();
{
name : "Charle",
age : 21,
speak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 " + this.age); }
}
Programmer.speak();
上面的代码很清晰的看出一个对象包含哪些属性和方法,很多javascript框架中都用了这种写法.JSON (Javascript Object Notation),Json是一个轻量级的数据交换格式,同时也易于机器解释和生成,语法也非常严格,JSON允许在互联网上交换数据,我们可以用eval()方法把json对象转换成javascript对象。
var p = eval(Programmer);
alert(p.name + ',' + p.age);
方法对象:
方法对象就是我们通常说的Function对象,在Javascript中,方法的确是被当作对象来处理的。
alert(func.toString());
在这个例子中,func虽然是作为一个方法定义的,但它自身却包含一个toString()方法,说明func在这里是被当作一个对象来处理的,更准确的说是一个"方法对象",
alert(func.name);
我们可以为func设置属性,这更是证明了func是一个对象,那么方法对象和普通对象有什么区别呢?首先方法对象当然是可以执行的,在它后加上一对括号,就是执行这个方法对象了。如:"func()"
所以方法对象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它可以被执行,另一方面它可以被当作一个普通的对象来使用,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方法对象是可以完全独立于其他对象存在的。这一点我们可以同C#比较一下。在C#中,方法必须在某一个类中定义,而不能单独存在。而C#中就不需要。
方法对象独立于其他方法,就意味着它能够被任意的引用和传递。下面是一个例子:
f();
}
invoke(func);
将一个方法对象 func 传递给另一个方法对象 invoke,让后者在适当的时候执行 func。这就是所谓的“回调”了。另外,方法对象的这种特殊性,也使得 this 关键字不容易把握。这方面相关文章不少,这里不赘述了。
除了可以被执行以外,方法对象还有一个特殊的功用,就是它可以通过 new 关键字来创建普通对象。
话说每一个方法对象被创建时,都会自动的拥有一个叫 prototype 的属性。这个属性并无什么特别之处,它和其他的属性一样可以访问,可以赋值。不过当我们用 new 关键字来创建一个对象的时候,prototype 就起作用了:它的值(也是一个对象)所包含的所有属性,都会被复制到新创建的那个对象上去。下面是一个例子:
var f = new func();
alert(f.name);
执行的过程中会弹出两个对话框,后一个对话框表示 f 这个新建的对象从 func.prototype 那里拷贝了 name 属性。而前一个对话框则表示 func 被作为方法执行了一遍。你可能会问了,为什么这个时候要还把 func 执行一遍呢?其实这个时候执行 func,就是起“构造函数”的作用。为了形象的说明,我们重新来一遍:
this.name=”name has been changed.”
}
func.prototype.name=”prototype of func”;
var f = new func();
alert(f.name);
你就会发现 f 的 name 属性不再是"prototype of func",而是被替换成了"name has been changed"。这就是 func 这个对象方法所起到的“构造函数”的作用。所以,在 JavaScript 中,用 new 关键字创建对象是执行了下面三个步骤的:
- 创建一个新的普通对象;
- 将方法对象的 prototype 属性的所有属性复制到新的普通对象中去。
- 以新的普通对象作为上下文来执行方法对象。
对于“new func()”这样的语句,可以描述为“从 func 创建一个新对象”。总之,prototype 这个属性的唯一特殊之处,就是在创建新对象的时候了。
那么我们就可以利用这一点。比如有两个方法对象 A 和 B,既然从 A 创建的新对象包含了所有 A.prototype 的属性,那么我将它赋给 B.prototype,那么从 B 创建的新对象不也有同样的属性了?写成代码就是这样:
B.prototype = new A();
new B().hello();
这就是 JavaScript 的所谓“继承”了,其实质就是属性的拷贝,这里利用了 prototype 来实现。如果不用 prototype,那就用循环了,效果是一样的。所谓“多重继承”,自然就是到处拷贝了。
JavaScript 中面向对象的原理,就是上面这些了。自始至终我都没提到“类”的概念,因为 JavaScript 本来就没有“类”这个东西。面向对象可以没有类吗?当然可以。先有类,然后再有对象,这本来就不合理,因为类本来是从对象中归纳出来的,先有对象再有类,这才合理。像下面这样的:
var o = {}; // 我发现了一个东西。
o.eat = function(){return "I am eating."} // 我发现它会吃;
o.sleep = function(){return "ZZZzzz"} // 我发现它会睡;
o.talk = function(){return "Hi!"} // 我发现它会说话;
o.think = function(){return "Hmmm"} // 我发现它还会思考。
var Human = new Function(); // 我决定给它起名叫“人”。
Human.prototype = o; // 这个东西就代表了所有“人”的概念。
var h = new Human(); // 当我发现其他同它一样的东西,
alert(h.talk()) // 我就知道它也是“人”了!
以上内容并非原创,摘自以下两篇文章,为了便于学习,经过了部分修改,所以归纳成一篇文章:希望给初学者一点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