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8日
摘要: 更让人惊奇的是,为百姓立遗嘱、保管遗嘱成了汉代乡部官吏也就是基层官吏的职责之一。若乡部啬夫扣留“先令”,不写券书则罚金一两。 中国古代的家产继承为男子单系继承制,一般是在诸子之间平均析产。女儿往往不能名正言顺地继承娘家的财产。但在汉代,女儿也有了继承遗产的机会…… 汉代的书面遗嘱叫“遗令”,也叫“先令书”。《户律》云:“民欲先令相分田宅、奴婢、财物,乡部啬夫身听其令,皆叁半券书之,辄上... 阅读全文
posted @ 2007-10-18 21:32 巍巍边疆 阅读(373) 评论(0) 推荐(0)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