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学习--面向对象的5条设计原则
最基本的设计原则有5条,分别是:单一职责原则、开放封闭原则、依赖倒置原则、接口隔离原则和Liskov替换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
对于单一职责原则,其核心思想为:一个类,最好只做一件事,只有一个引起它的变化。单一职责原则可以看做是低耦合、高内聚在面向对象原则上的引申,将职责定义为引起变化的原因,以提高内聚性来减少引起变化的原因。职责过多,可能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就越多,这将导致职责依赖,相互之间就产生影响,从而大大损伤其内聚性和耦合度。通常意义下的单一职责,就是指只有一种单一功能,不要为类实现过多的功能点,以保证实体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专注,是一个人优良的品质;同样的,单一也是一个类的优良设计。交杂不清的职责将使得代码看起来特别别扭牵一发而动全身,有失美感和必然导致丑陋的系统错误风险。
开放封闭原则
对于开放封闭原则,它是面向对象所有原则的核心,软件设计说到底追求的目标就是封装变化、降低耦合,而开放封闭原则就是这一目标的最直接体现。
开放封闭原则,其核心思想是:软件实体应该是可扩展的,而不可修改的。也就是,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封闭的。
因此,开放封闭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对扩展开放,意味着有新的需求或变化时,可以对现有代码进行扩展,以适应新的情况。2、对修改封闭,意味着类一旦设计完成,就可以独立完成其工作,而不要对其进行任何尝试的修改。
实现开开放封闭原则的核心思想就是对抽象编程,而不对具体编程,因为抽象相对稳定。让类依赖于固定的抽象,所以修改就是封闭的;而通过面向对象的继承和多态机制,又可以实现对抽象类的继承,通过覆写其方法来改变固有行为,实现新的拓展方法,所以就是开放的。
“需求总是变化”没有不变的软件,所以就需要用封闭开放原则来封闭变化满足需求,同时还能保持软件内部的封装体系稳定,不被需求的变化影响。
依赖倒置原则
对于依赖倒置原则,其核心思想是:依赖于抽象。具体而言就是高层模块不依赖于底层模块,二者都同依赖于抽象;抽象不依赖于具体,具体依赖于抽象。
我们知道,依赖一定会存在于类与类、模块与模块之间。当两个模块之间存在紧密的耦合关系时,最好的方法就是分离接口和实现:在依赖之间定义一个抽象的接口使得高层模块调用接口,而底层模块实现接口的定义,以此来有效控制耦合关系,达到依赖于抽象的设计目标。
抽象的稳定性决定了系统的稳定性,因为抽象是不变的,依赖于抽象是面向对象设计的精髓,也是依赖倒置原则的核心。
依赖于抽象是一个通用的原则,而某些时候依赖于细节则是在所难免的,必须权衡在抽象和具体之间的取舍,方法不是一层不变的。依赖于抽象,就是对接口编程,不要对实现编程。
接口隔离原则 对于接口隔离原则,其核心思想是:使用多个小的专门的接口,而不要使用一个大的总接口。
具体而言,接口隔离原则体现在:接口应该是内聚的,应该避免“胖”接口。一个类对另外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不要强迫依赖不用的方法,这是一种接口污染。
接口有效地将细节和抽象隔离,体现了对抽象编程的一切好处,接口隔离强调接口的单一性。而胖接口存在明显的弊端,会导致实现的类型必须完全实现接口的所有方法、属性等;而某些时候,实现类型并非需要所有的接口定义,在设计上这是“浪费”,而且在实施上这会带来潜在的问题,对胖接口的修改将导致一连串的客户端程序需要修改,有时候这是一种灾难。在这种情况下,将胖接口分解为多个特点的定制化方法,使得客户端仅仅依赖于它们的实际调用的方法,从而解除了客户端不会依赖于它们不用的方法。
分离的手段主要有以下两种:1、委托分离,通过增加一个新的类型来委托客户的请求,隔离客户和接口的直接依赖,但是会增加系统的开销。2、多重继承分离,通过接口多继承来实现客户的需求,这种方式是较好的。
Liskov替换原则
对于Liskov替换原则,其核心思想是: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其基类。这一思想体现为对继承机制的约束规范,只有子类能够替换基类时,才能保证系统在运行期内识别子类,这是保证继承复用的基础。在父类和子类的具体行为中,必须严格把握继承层次中的关系和特征,将基类替换为子类,程序的行为不会发生任何变化。同时,这一约束反过来则是不成立的,子类可以替换基类,但是基类不一定能替换子类。
Liskov替换原则,主要着眼于对抽象和多态建立在继承的基础上,因此只有遵循了Liskov替换原则,才能保证继承复用是可靠地。实现的方法是面向接口编程:将公共部分抽象为基类接口或抽象类,通过Extract Abstract Class,在子类中通过覆写父类的方法实现新的方式支持同样的职责。
Liskov替换原则是关于继承机制的设计原则,违反了Liskov替换原则就必然导致违反开放封闭原则。
Liskov替换原则能够保证系统具有良好的拓展性,同时实现基于多态的抽象机制,能够减少代码冗余,避免运行期的类型判别。
以上就是5个基本的设计原则,它们就像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中的金科玉律,遵守它们可以使我们的代码更加鲜活,易于复用,易于拓展,灵活优雅。不同的设计模式对应不同的需求,而设计原则则代表永恒的灵魂,需要在实践中时时刻刻地遵守。就如ARTHUR J.RIEL在那边《OOD启示录》中所说的:“你并不必严格遵守这些原则,违背它们也不会被处以宗教刑罚。但你应当把这些原则看做警铃,若违背了其中的一条,那么警铃就会响起。”
请记住这些技术大师的名字和作品,并深入研习其中的招式和经验,正是他们让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变得如此光彩夺目,沿着这些智慧的道路一直走下去,我觉得,我们会不仅仅提高了技术,还会发现设计以外的东西,因为OOP还蕴含着人生的很多智慧。
From :http://www.cnblogs.com/smiler/archive/2013/08/18/3265789.html
设计模式学习--面向对象的5条设计原则之单一职责原则--SRPhttp://www.cnblogs.com/smiler/archive/2013/08/18/3265894.html
设计模式学习--面向对象的5条设计原则之开放封闭原则--OCPhttp://www.cnblogs.com/smiler/archive/2013/08/18/3265898.html
一、OCP简介(OCP--Open-Closed Principle):
Software entities(classes,modules,functions,etc.)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 bu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
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即软件实体应当在不修改(在.Net当中可能通过代理模式来达到这个目的)的前提下扩展。
Open for extension:当新需求出现的时候,可以通过扩展现有模型达到目的。
Close for modification:对已有的二进制代码,如dll,jar等,则不允许做任何修改。
二、OCP举例:
1、例子一
假如我们要写一个工资税类,工资税在不同国家有不同计算规则,如果我们不坚持OCP,直接写一个类封装工资税的算税方法,而每个国家对工资税的具体实现细节是不尽相同的!如果我们允许修改,即把现在系统需要的所有工资税(中国工资税、美国工资税等)都放在一个类里实现,谁也不能保证未来系统不会被卖到日本,一旦出现新的工资税,而在软件中必须要实现这种工资税,这个时候我们能做的只有找出这个类文件,在每个方法里加上日本税的实现细节并重新编译成DLL!虽然在.NET的运行环境中,我们只要将新的DLL覆盖到原有的DLL即可,并不影响现有程序的正常运行,但每次出现新情况都要找出类文件,添加新的实现细节,这个类文件不断扩大,以后维护起来就变的越来越困难,也并不满足我们以前说的单一职责原则(SRP),因为不同国家的工资税变化都会引起对这个类的改变动机!如果我们在设计这个类的时候坚持了OCP的话,把工资税的公共方法抽象出来做成一个接口,封闭修改,在客户端(使用该接口的类对象)只依赖这个接口来实现对自己所需要的工资税,以后如果系统需要增加新的工资税,只要扩展一个具体国家的工资税实现我们先前定义的接口,就可以正常使用,而不必重新修改原有类文件!
2、例子二
下面这个例子就是既不开放也不封闭的,因为Client和Server都是具体类,如果我要Client使用不同的一个Server类那就要修改Client类中所有使用Server类的地方为新的Server类。
class Client
{
Server server;
void GetMessage()
{
server.Message();
}
}
class Server
{
void Message();
}
下面为修改后符合OCP原则的实现,我们看到Server类是从ClientInterface继承的,不过ClientInterface却不叫ServerInterface,原因是我们希望对Client来说ClientInterface是固定下来的,变化的只是Server。这实际上就变成了一种策略模式(Gof Strategy)
interface ClientInterface
{
public void Message();
//Other functions
}
class Server:ClientInterface
{
public void Message();
}
class Client
{
ClientInterface ci;
public void GetMessage()
{
ci.Message();
}
public void Client(ClientInterface paramCi)
{
ci=paramCi;
}
}
//那么在主函数(或主控端)则
public static void Main()
{
ClientInterface ci = new Server();
//在上面如果有新的Server类只要替换Server()就行了.
Client client = new Client(ci);
client.GetMessage();
}
3、例子三
使用Template Method实现OCP:
public abstract class Policy
{
private int[] i ={ 1, 1234, 1234, 1234, 132 };
public bool Sort()
{
SortImp();
}
protected virtual bool SortImp()
{
}
}
class Bubbleimp : Policy
{
protected override bool SortImp()
{
//冒泡排序
}
}
class Bintreeimp : Policy
{
protected override bool SortImp()
{
//二分法排序
}
}
//主函数中实现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如果要使用冒泡排序,只要把下面的Bintreeimp改为Bubbleimp
Policy sort = new Bintreeimp();
sort.Sort();
}
三、OCP优点:
1、降低程序各部分之间的耦合性,使程序模块互换成为可能;
2、使软件各部分便于单元测试,通过编制与接口一致的模拟类(Mock),可以很容易地实现软件各部分的单元测试;
3、利于实现软件的模块的呼唤,软件升级时可以只部署发生变化的部分,而不会影响其它部分;
四、使用OCP注意点:
1、实现OCP原则的关键是抽象;
2、两种安全的实现开闭原则的设计模式是:Strategy pattern(策略模式),Template Methord(模版方法模式);
3、依据开闭原则,我们尽量不要修改类,只扩展类,但在有些情况下会出现一些比较怪异的状况,这时可以采用几个类进行组合来完成;
4、将可能发生变化的部分封装成一个对象,如: 状态, 消息,,算法,数据结构等等 , 封装变化是实现"开闭原则"的一个重要手段,如经常发生变化的状态值,如温度,气压,颜色,积分,排名等等,可以将这些作为独立的属性,如果参数之间有关系,有必要进行抽象。对于行为,如果是基本不变的,则可以直接作为对象的方法,否则考虑抽象或者封装这些行为;
5、在许多方面,OCP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声称的巨大好处(灵活性、可重用性以及可维护性)。然而,对于应用程序的每个部分都肆意地进行抽象并不是一个好主意。应该仅仅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那部分作出抽象。拒绝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一样重要;
设计模式学习--面向对象的5条设计原则之依赖倒置原则--DIPhttp://www.cnblogs.com/smiler/archive/2013/08/18/3265905.html
设计模式学习--面向对象的5条设计原则之Liskov替换原则--LSPhttp://www.cnblogs.com/smiler/archive/2013/08/19/32659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