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1 第十小组 房雪莹 学习笔记

今日学习内容:

1.继承:

类与类之间的关系
1.属性关系
2.参数关系
3.继承关系

继承写成extends
在Java中只能有一个直接父类,但可以有多个间接父类
继承了父亲的属性,继承了父类的方法
创建子类对象时,父类先被实例化,再去实例化子类
当一个类被实例化时,一定先实例化直接和间接父类

2.super关键字:(在子类中用)
代表调用父亲的结构(属性,方法,构造器)
当子类中使用super调用父类构造器时,super(age)必须在第一行或第一句话
在当前类中使用this调用本类的构造器时,this(name)必须是第一句话
在构造器中,如果需要使用super或this调用其他构造器,只能二选一,    而且必须在第一位
super指向的父类,不代表任何对象
this指向的本类,代表当前类的对象,方法的调用者

this可以代表对象,super不行

3.方法的重写:

方法的重写,我们可以利用到父类中方法已经运算后的结果,在结果的基础上进行
方法的重写,体现的就是继承的核心,就是为了扩展父类的功能

方法的重写的规则:前提,继承和被继承的关系
1.访问权限:重写的方法的权限不能低于被重写的权限,开发中一般都是等于
2.返回值类型:重写的方法的返回值可以和被重写的方法不同,但是必须是被
3.方法名:必须相同
4.参数列表:必须相同
5.抛出异常:重写的方法不能抛出比被重写的方法更大的异常

 

今日学习心情:

今天还做了借记卡和信用卡,虽然我还不能独立完成,不过我能看懂了

 

posted @ 2022-07-21 19:51  房雪莹  阅读(18)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