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l总结
final
1.类
不含任何子类,有父类(太监类);其中方法不能覆盖重写。
2.方法
最终方法,不能被覆盖重写。
3.局部变量
赋值后不能改变,只能赋一次值。
4.成员变量
<1>由于成员变量有默认值,故定义成员变量为 final时必须手动赋值,不会再给默认值。
<2>可采用直接赋值和构造方法间接赋值。
<3>用构造方法间接赋值,每个重载的构造方法都要对该变量赋值,相应的
set方法也失去作用。
注意:
1.类,方法中不能同时有
abstract和
final关键字(矛盾)。
2.赋值后不能改变。
对基本类型来说,是指变量的数值不能改变;
对引用类型来说,是指变量的地址值不可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