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阿里云是如何失控的》有感

近来因为黑天鹅工作室有需求,所以有留意服务器虚拟主机空间的广告,在某网站看到“阿里云”虚拟主机的广告打得很凶,于是点击链接进他们的网站看了一下,突然间想到阿里云会不会是阿里巴巴集团的子公司呢?于是继续百度之,原来阿里云项目原本是要做移动设备的操作系统的,但失败了并一度陷入与google的纠纷(网上通常称为阿里云事件)中,不过在这里并不是想讨论阿里云项目的负责人王坚先生与阿里巴巴或google公司的恩怨,而是在看网易科技版块的一篇文章的时候,看到一个感觉很有意思的理论。

写这篇文章的人叫郭建龙,原文的链接是:“阿里云”是如何失控的,虽然我对文章中的主流观点不敢苟同,比如说批阿里巴巴做操作系统的选择是不自量力等等,但最后这个结论让一直有这种感受却没有理论依据的我产生了很强的共鸣。

他在文章中提到有一种公司是一个由魅力型领袖领导的(比如阿里巴巴),这种领袖通常有一个专称叫“克里斯玛”,具体为什么这样叫不清楚,但只管知道这是一种特定的叫法就可以了,这不是重点。他提到,在马基雅维里的定义中,克里斯玛统治者指的是具有超凡魅力、极大的煽动性、对他人有催眠和支配性的人,他们依靠这种力量进行统治,而不是靠制度的约束。克里斯玛型公司的特点是:在打江山的时候能够激发起员工最大的行动力,当领袖选对了方向时,公司能以超常规的速度发展,当选错了方向,也会以最无畏的勇气自杀。

克里斯玛型公司还有一个特点:制度化欠缺。领导人在发挥最大魅力的同时,往往忽视制度建设,甚至惧怕制度建设,因为制度除了约束他人,也会约束自己。所以,最后公司在成长期过后,往往又会显示出疯狂和不守常规的一面,甚至出现一些莫名其妙的闹剧。

制度欠缺的另一个结果,就是即便有不适合的人,也难有考核机制将其换下,从而造成越来越失控的局面。

在读到这一段描述的时候,特别有感触,身边有很多这种类型的公司,担当领导的人通常能力很强,但管理方面思维和能力都十分欠缺,结果导致公司光依赖“人治”而非“法治”,而人性是有很多缺陷的,比如懒惰,贪婪等,在人治的模式下会要求员工具有非常强的自律能力,具备这种能力的人并不多,所以这样的公司运营效益往往相当低下,所以无法做得大做得强也就很正常了。

造物主没有因为麻雀小就省略掉它的五脏六腑,同理,公司也不能因为规模小或领导个人能力很强就不制定规章制度,一套科学的制度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规避人性的很多弱点,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使公司效益最大化,每个理念还处在“人治”这个水平的领导应当要敲响警钟,把权力关到“制度”这个笼子里,放到阳光下运行才是明智的选择。

posted on 2013-12-02 16:05  我的小人生  阅读(208)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