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1日

我们绝不赞同也不鼓励赖宁这样的孩子去救火

摘要: 谁也不能否认,今天的中国社会已经进步到了高度尊重生命权并将其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今天我们绝对不允许也一定不会鼓励一个未成年孩子为了救火或救人而献出自己的生命,因为他们自身都还是需要获得保护的弱者,他们没有责任更没有义务以自己稚嫩的生命去承担与其自身不相称的社会义务。因此,毋庸置疑,如果是在今天,我们绝不赞同也不鼓励赖宁这样的孩子去救火。事实上,即便在1988年,当赖宁主动上山救火时,政府工作人员也曾试图将他带离现场,没曾想他又返回救火现场并最终发生了惨痛的悲剧。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2-06-11 11:29 滥滥 阅读(134) 评论(0) 推荐(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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