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工程各个评判标准的层次说明
①国际标准
由国际联合机构制定和公布,提供各国参考的标准。
ISO(InternationalStandardsOrganization)——国际标准化组 织。这一国际机构有着广泛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它所公布的标准也 有较大影响。60年代初,该机构建立了“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技术 委员会”(简称ISO/丁C97),专门负责与计算机有关的标准化工作。 这一标准通常标有ISO字样,如ISO 8631—861nformationprocessing —Programconstructsandconventionsfortheirrepresentation(信息处 理——程序构造及其表示法的约定。现已被我国收入国家标准)。
②国家标准
由政府或国家级的机构制定或批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标准,如:
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监督局是我国的最高标 准化机构,它所公布实施的标准简称为“国标”。现已批准了若干 个软件工程标准(详见本章9.5节)。
ANSI(AmericanNationalStandardslnstitute)——美国国家标 准协会。这是美国一些民间标准化组织的领导机构,具有一定权 威性。
FIPS(NBS)[Federal lnformation Processing Standards(Nation— alBureau of Standards)]——美国商务部国家标准局联邦信息处理 标准。它所公布的标准均冠有FIPS字样,如,1987年发表的FIPS PUB 132—87 Guideline for validation and verification plan of computer software软件确认与验证计划指南。
BS(British Standard)——英国国家标准。
JIS(Japanese lndustrial Standard)——日本工业标准。
⑧行业标准
由行业机构、学术团体或国防机构制定,并适用于某个业务 领域的标准,如:
IEEE(1nstitute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s Engineers)——美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学会。近年该学会专门成立了软件标准分技 术委员会(SESS),积极开展了软件标准化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果, 受到了软件界的关注。IEEE通过的标准常常要报请ANSI审批,使 其具有国家标准的性质。因此,我们看到IEEE公布的标准常冠有 ANSI字头。例如,ANSI/IEEE Str 828—1983软件配置管理计划标 准。
GJ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这是由我国国防 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批准,适合于国防部门和军队使用的标准。例 如,1988年发布实施的GJB473—88军用软件开发规范。
DOD-STD(DepartmentOfDefense-STanDards)——美国国防 部标准。适用于美国国防部门。
MIL-S(MILitary-Standards)——美国军用标准。适用于美军 内部。
此外,近年来我国许多经济部门(例如,航天航空部、原国家 机械工业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部、石油化学工业总公司等。)开展 了软件标准化工作,制定和公布了一些适应于本部门工作需要的 规范。这些规范大都参考了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对各自行业所属 企业的软件工程工作起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④企业规范
一些大型企业或公司,由于软件工程工作的需要,制定适用于 本部门的规范。例如,美国IBM公司通用产品部(GeneralProducts Division)1984年制定的“程序设计开发指南”,仅供该公司内部使 用。
⑤项目规范
由某一科研生产项目组织制定,且为该项任务专用的软件工 程规范。例如,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的软件工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