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中的采购
一、私营部门组织
1、私营部门组织的组成
- 个人可以作为“个人经营企业”进行经营活动;
- 一组个人可以通过法律协议一起建立“合伙企业”;
- 很多个人可以根据特定的法律要求“设立公司”。
2、个人经营企业
对于个体贸易者、小店主或个人工作室是一种合适的经营方式。
个人和企业实体在法律上是没有区别的。
3、合伙企业
4、有限公司
5、私营部门中的资金来源
- 企业所有者的初始资本或风险投资商的投资;
- 股本:公司股份出售的收入;
- 从企业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利润中提取的“留存利润”;
- 贷款;
- 出售不必要的资产;
- 政府补助金;
二、私营部门组织的目标
1、盈利性
基本目标:利润最大化。
2、市场份额
私营部门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受竞争的强烈影响。
竞争优势可以定义为:比竞争者更高效率、更有效力的向客户提供价值的能力。
3、股东价值
盈利的目的:是对股东在企业中资本投资的价值产生回报。
投资回报的方式:
- 股利:通过股利向股东直接分配利润;
- 股东投资的资本或权益价值的增长。
4、企业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如何为企业利益服务:
- 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对组织制定了一定的社会责任;
- 自愿措施可以提升企业形象,有利于品牌建设。
- 为了吸引、保持和激励员工和供应商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于承诺;
- 消费者对社会责任问题的认识不断提高,这位企业社会责任带来了市场需求。
- 社会责任有助于为企业长期保持繁荣创造条件。
三、关于私营部门采购的法规
1、政府影响
国家政府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影响私营部门组织:
- 政府影响组织的运营:企业可以生产什么不可以生产什么,以及如何生产;
- 政府影响组织的成本和收益:通过对某些货物征收税和费;
- 政府为达到宏观经济目标而采取行动,从而影响组织;
- 政府可以影响国民文化中被视为可接受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所有国家的政府都认为对私营部门进行某些管制是必要的,原因:
- 希望保持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平衡;
- 希望促进竞争;
- 希望帮助企业发展;
- 希望保护国家利益。
2、法律法规
企业管理决策受到法律与政治约束的体现方面:
- 限制那些可能抑制竞争的行为;
- 保护少数群体在平等就业机会和多样性方面的权益;
- 保护雇员在工作场所和雇佣关系上的权益;
- 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与安全;
- 强制执行环境保护标准和承诺;
- 限制企业供应的产品类型;
- 限制企业对个人信息的使用;
- 加强落实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
- 防止腐败;
四、第三部门组织
1、非营利部门
经济的“第三部门”由非政府组织(NGOs)组成,它们是基于非营利(NFP)进行运营的,一般将其活动所得的“盈余”再投资到进一步的社会、环境、文化或其他由价值驱动的目标。
非营利组织一般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目标而设立的,而不是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
非营利组织的资金通常来源于自愿捐款、遗产等。
2、第三部门组织的目标
- 提升对一项事业或一个问题的认知;
- 代表某一事业、观点或团体进行整治游说和倡议;
- 为开支某类活动募集资金;
- 为公众或特定受益人提供物资和服务;
- 为会员提供服务;
- 为了相互利益,发动公众参与社区项目。
五、第三部门采购的主要特点
对第三部门的采购职能的监管要比对商业部门中更加严格,特别强调公众问责和管理职责。
第三部门组织对其管理及采购一般会建立清晰的治理结构,以保证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公众问责、检查和控制。
1、影响慈善机构的法规
英国慈善委员会的目标
- 慈善机构的注册登记
- 确保慈善组织达到了对慈善团体的法律要求并具有按法律要求正常运作的条件。
- 检查慈善机构的运行是否是为了公众利益、而不是为了私人利益。
- 确保慈善机构是独立的、其受托人在不受外部机构控制或不当影响的情况下进行决策。
- 检查并纠正慈善机构或其内部的严重管理不善或故意滥用行为。
- 与慈善机构及其他监管者协作,提高公众对慈善机构及其工作的信心。
2、第三部门采购政策的主要驱动因素
- 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价值观
- 采购政策与程序有必要与组织所提倡的核心价值观、事业、主题保持一致
- 声誉及声誉风险的管理
- 需要为范围非常广泛的活动采购供应投入
- 如果要重新销售物品以便筹集资金,就需要像零售商品采购方那样进行采购。
- 为了赢得关注、自愿者和资金支助,需要突出差异化。
- 有限的资源。
- 经济可持续性的需要。资金管理透明性、公众问责和财产管理责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