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论

任何理论,如果没有可以落地的具体方法,那也就是理论而已。

方法是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桥梁,是可落地的操作步骤

方法论是方法的理论华、抽象化、普遍化。

 

方法与迷宫

与手段的区别

方法和手段是人们成功办事,或管理者实现管理目的的不可缺少的中介要素。由于二者在办事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基本相同,因而人们常常把它们混为一谈,彼此取代。事实上,二者所表现的形式是截然不同的,一个科学管理者是应该把它们加以区分。
一、中国很早就使用了“方法”一词
2400多年前,墨子就说:“今夫轮人(做车的工匠)操其规,将以量度天下之圆与不圆也,曰中吾规者谓之圆,不中吾规者谓之不圆,是故圆与不圆皆可得而知也。此其故何? 则圆法明也。匠人亦操其矩,将以量度天下之方与不方也。日中吾矩者谓之方,不中吾矩者谓之不方,是故方与不方皆可得而知也。此其故何? 则方法明也"(《墨子·天志》)。可见,最初叫方法或圆法并没有一定之规,但它们都是从木工的劳动中产生出来的,由于人们所办之事比较简单,只要按着规与矩的量具去操作,便可达到办事的效果。因此,人们对办事方法和办事手段或工具的重视上,往往更看重后者。
二、方法与手段
1.手段
从马克思对劳动手段的分析,可知手段最大特征是以实体形态存在的,是“一物或诸物的复合体",是通过自身所具有的机械属性、物理属性和化学属性作用于客观对象的。(《资本论》第一卷,第173页)人类最早是把加工后的石头作为自己活动的物质手段,因而手段也称为工具,即人体器官延伸的工具。今天也称之为硬件或硬设备,如各种机器设备、构成计算机的各个元件、部件和装置等。
2.方法
方法虽然也被人们称之为活动的手段,但它不是物化了的手段,是人类认识客观世界和改造客观世界应遵循的某种方式、途径和程序的总和。因之,黑格尔把方法也称之为主观方面的手段。他说:“方法也就是工具,是主观方面的某个手段,主观方面通过这个手段和客体发生关系……”(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见《列宁全集》,第38卷,第236页)英国哲学家培根则把方法称之为“心的工具",他论述方法的著作就命名为《新工具》,认为方法是在黑暗中照亮道路的明灯,是条条蹊径中的路标,它的作用在于能“给理智提供暗示或警告。”(培根:《新工具》,转引《十六一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1958年三联书店出版,第9页)。所以说,如果也要把方法视为一种工具或手段的话,那只能看成是人的大脑扩开的一种工具或手段,即今天所说的软件,如指挥计算机进行计算、判断、处理信息的程序系统。
三、“方法”一词的来源
有人说“方法”一词是来源于希腊文,含有“沿着"和“道路”的意思,表示人们活动所选择的正确途径或道路。其不知“方法”一词在我国不仅使用早,而且与希腊文“方法”一词涵义也相一致的。他们说“方法”,就是“行事之条理也。”(《中文大辞典》第15册,第230页)“法者,妙事之迹也。"(《中文大辞典》第19册,第115页)。把方法,看成是人们巧妙办事,或有效办事应遵循的条理或轨迹、途径、线路或路线,这是何等确切的。凡是一个要解释的管理概念或词语,都要费一番苦心到西方去找答案,这能说不是一种妄自菲薄的表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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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19-04-16 16:42  zzfx  阅读(577)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