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的问题

1.子类中重写方法的访问修饰符级别不能比父
类中被重写的方法的访问修饰符级别低。什么意思?
在面向对象编程中,子类可以通过方法重写(Override)来修改父类中的方法实现。但在重写方法时,Java 等编程语言对访问修饰符的级别有一定的限制。

访问修饰符的级别

访问修饰符由“最严格”到“最宽松”的顺序是:

  1. private(私有):只能在类内部访问。
  2. default(包访问权限):没有显式修饰符时,默认访问级别,允许同包中的类访问。
  3. protected(受保护):允许子类和同一包中的其他类访问。
  4. public(公共):允许所有类访问。

规则说明

子类中重写方法的访问修饰符级别不能比父类中被重写的方法的访问修饰符级别低,意思是:

  • 子类方法的访问范围不能比父类方法更窄。
  • 这样可以确保父类方法在所有能访问它的地方,子类的重写方法也能被正常调用,不会因访问权限问题导致不可用。

示例

正确的示例

class Parent {
    protected void display() {
        System.out.println("Parent method");
    }
}

class Child extends Parent {
    @Override
    public void display() {
        System.out.println("Child method");
    }
}

在这个例子中:

  • 父类方法 display 的访问修饰符是 protected
  • 子类方法 display 的访问修饰符是 public(权限更宽松),这是允许的。

错误的示例

class Parent {
    public void display() {
        System.out.println("Parent method");
    }
}

class Child extends Parent {
    @Override
    protected void display() {
        System.out.println("Child method");
    }
}

在这个例子中:

  • 父类方法 display 的访问修饰符是 public
  • 子类方法 display 的访问修饰符是 protected(权限更严格)。
  • 编译会报错,因为子类不能缩小父类方法的访问权限。

为什么有这样的限制?

这样设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父类和子类的行为一致,避免以下问题:

  1. 如果父类允许更广泛的访问,而子类重写的方法限制了访问权限,那么在某些场景下可能会导致程序运行时出现“方法不可访问”的问题。
  2. 遵循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子类对象应该能够替换父类对象而不改变程序行为。

总结

当重写父类中的方法时,子类方法的访问权限必须大于或等于父类方法的访问权限。
2. 当创建对象时会使用构造方法,而在构造方法中,子类是无条件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而Object类是所 有类的隐士父类,因此,一个对象的创建必须要经过Object类的构造方法才能创建成功,而Object本身 就表示对象的意思。因此,所有的类使用构造方法创建出来的都是对象。什么意思
当创建对象时会使用构造方法,而在构造方法中,子类是无条件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而Object类是所
有类的隐士父类,因此,一个对象的创建必须要经过Object类的构造方法才能创建成功,而Object本身
就表示对象的意思。因此,所有的类使用构造方法创建出来的都是对象。什么意思?
这段话是在解释 Java 编程语言中对象的创建过程,以及为什么所有类的实例都是“对象”的本质原因。下面逐步解析这段话的含义:


1. 构造方法的作用

  • 什么是构造方法
    构造方法(Constructor)是一种特殊的方法,用于在创建对象时初始化对象的状态。它的名字与类名相同,并且没有返回值。

  • 子类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在 Java 中,当创建一个子类对象时,子类的构造方法会隐式或显式地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这是为了确保父类部分的属性和行为能够被正确初始化。

    例子

    class Parent {
        Parent() {
            System.out.println("Parent constructor");
        }
    }
    
    class Child extends Parent {
        Child() {
            System.out.println("Child constructor");
        }
    }
    
    public class Main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Child child = new Child();
        }
    }
    

    输出结果

    Parent constructor
    Child constructor
    
    • 说明:即使子类 Child 没有显式调用 super(),Java 编译器会默认在子类构造方法中插入 super(),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方法。

2. Object 类是所有类的隐式父类

  • Object 类的作用
    Java 中的 Object 类是所有类的根类,也就是说,所有类都直接或间接继承自 Object 类。

    例子

    class MyClass {
    }
    
    public class Main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MyClass myObject = new MyClass();
            System.out.println(myObject.toString()); // 调用了 Object 类的方法
        }
    }
    
    • MyClass 没有显式写出 extends Object,但实际上它默认继承了 Object
  • Object 类的构造方法
    当创建任何类的对象时,最终会调用 Object 类的构造方法。这是因为子类的构造方法会一级一级向上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最终调用到 Object 类的构造方法。如果没有 Object 类的构造方法,Java 的类体系就无法正常工作。


3. 对象的本质

  • 对象的定义

    • 对象(Object)是类的实例化结果,表示某种特定类型的数据,包含数据(属性)和行为(方法)。
    • 在 Java 中,所有通过构造方法创建的实例都是 Object 的子类,因此它们都可以被看作是“对象”。
  • 为什么“所有类使用构造方法创建的都是对象”

    • 这是因为 Java 的类体系以 Object 为根类,任何类的实例最终都继承了 Object 的属性和方法。
    • 通过构造方法创建的实例都具备 Object 的行为(例如 toString()hashCode() 等)。

总结

这段话的意思是:

  1. 在 Java 中,通过构造方法创建对象时,子类的构造方法会隐式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直到调用到 Object 类的构造方法。
  2. Object 是所有类的基类,因此,所有通过构造方法创建的实例都可以被看作是“对象”。
  3. 这种设计确保了 Java 的类体系统一,并且所有对象都具备基础的行为(如 equals()hashCode()toString() 等方法)。
posted @ 2025-04-12 21:50  f-52Hertz  阅读(9)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