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三个修饰符
<p>一.abstract(抽象的)(能修饰符类和 方法)<br> 1.abstract可以用于修饰类<br> (1)被abstract修饰的类称为抽象类。<br> (2)抽象类编译之后会生成独立的.class文件<br> (3)抽象类不能单独创建对象(即不能new对象),但是可以声明抽象类类型的引用(简称:可以声明引用)<br> (4)抽象中可以定义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br> (5)抽象类中有构造方法,但是抽象类中构造方法不能是用于new对象,而是供子类创建对象时,jvm默认创建一个父类对象时应用。</p>
2.abstract可以用于修饰方法
(1)被abstract修饰的方法称为抽象方法
(2)抽象方法只有声明部分,没事方法实现部分(连{}都没有)亿分号结尾
语法: 访问修饰符 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形参 列表); 注意:访问修饰符 和 abstract 没有先后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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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抽象方法只能定义在抽象类中;但是抽象类中既可以定义
抽象方法,也可以定义非抽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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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类的子类
(1) 如果一个类继承抽象类,此类为抽象类的子类
(2) 如果子类不想定义为抽象类,必须覆盖父类中所有的抽象
方法,否则子类必须定义抽象类。
(3) 抽象类类名 引用名 = new 子类类名(形参);
public class TestAbstract{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MyClass mc ; mc = new Sub();
// 强制使用多态 mc.m1(); mc.m2(); mc.m3();
}
}
//抽象类
abstract class MyClass{
int a; // 属性
public void m1(){
System.out.println(“m1()…”);
}
public abstract void m2();
abstract public void m3();
}
// 子类 class Sub extends MyClass{
public void m2(){
System.out.println(“m2()实现内容…”);
}
public void m3(){
System.out.println(“m3()…实现内 容…/”);
}
} -
抽象类强制使用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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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类的应用场景:【理解即可】
(1) 通常将一些父类定义为抽象类:具有某一类事物的特性和
行为,但是
不具有具体的执行功能(实现)。例如:动物类、图形类等。
(2) 依赖倒转原则:当一个类和另一类建立关联时,尽可能避
开直接和子
类建立关系,而是与其父类建立联系。
a. 降低程序之间的耦合度,从而实现弱耦合。
b. 提高代码的可维护性
abstract:能修饰:类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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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static (静态的)
- static可以修饰属性
(1) 被 static 修饰的属性称为 静态属性、静态变量、类变量
(2) 语法:访问修饰符 static 数据类型 变量名;
访问修饰符 static 数据类型 变量名 = 值;
注意:访问修饰符 和 static 没有位置先后。
(3) 特点:静态变量/静态属性/类变量是 依赖于类的变量,和
创建多少对象没有关系,被每一个对象共享。
注意:实例变量(非静态变量)每一个对象独有一份
静态变量让每一个对象共享
(4) 使用:
a. 引用名.静态属性名
b. 类名.静态属性名
(5) 内存分析如下:
案例:
public class TestMyClass2{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MyClass mc1 = new MyClass();
MyClass mc2 = new MyClass();
mc1.value = 20;
mc1.m = 3;
System.out.println("mc1.value="+mc1.value);//20
System.out.println("mc1.m="+mc1.m);// 3
System.out.println("mc2.value="+mc2.value);//10
System.out.println("mc2.m="+mc2.m);// 3
MyClass mc3 = new MyClass();
System.out.println("mc3.m="+mc3.m);
mc3.m = 100;
System.out.println(mc2.m); // 100
System.out.println(MyClass.m); // 100
}
}
class MyClass{ int value = 10; static int m ;// 静态属性、静态变量、类变量
static int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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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ic 可以修饰成员方法
(1) 被 static 修饰的方法称为静态方法
(2) 语法:
访问修饰符 static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形参列表){}
注意:访问修饰符 和 static 没有位置的先后顺序。
(3) 使用:
a. 类名.静态方法名(实参); —》建议
b.对象名.静态方法名(实参);
(4) 注意事项:
a. 静态方法中不能直接访问本类的非静态成员(实例变量+成
员方法)
b. 静态方法中可以直接访问本类的静态成员(静态变量+静态
方法)
c. 非静态方法中既可以直接访问 本类非静态的成员,也可以
直接访问
本类的静态成员。
d. 静态方法中不能使用 this 和 super 关键字
e. 父类中的静态方法可以被子类继承
子类类名.父类静态方法名(实参);
f. 如果子类覆盖父类中的静态方法,则子类覆盖的方法也必
须是静态的(静态方法只能被静态方法覆盖);以父类型的引
用调用静态方法,直接访问父类中静态方法,没有体现多态
的覆盖结果。
(5) 应用场景:为了方便调用,通常将工具类中方法定义为静
态方法。
例如: java.util.Arrays.sort(数组名);public class Test2{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System.out.println("实现原理..."); A.b.meth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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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
class A{ static B b = new B();
//自定义类型的关系属性
}
// 类
class B{
public void method(){}
}
3.static 可以修饰初始化代码块
初始化代码:也称为动态代码块
(1)定义在类以内,方法以外的{}
(2)作用:创建对象时,按照和属性(实例变量)定义的先后顺序完成对属性初始化的工作。
静态初始化代码块【】
(1)定义在类以内,方法以外,被static修饰的{}
static{}
(2)作用:在类加载的时候,按照和静态属性定义的先后顺序完成静态属性的初始化工作。
(3)类加载:
1.类加载:JVM第一次使用一个类的时候,通过classPath{类路径}找到所需要的类对应的.clas文件,获取类对应信息(包名、类名、属性、构造方法、成员方法、父类等信息)将信息保存到JVM内存中,一个类类加载进行一次。
2.第一次使用一个类:
a.第一次调用类中静态成员
b.第一次创建一个类的对象:先进行类加载,在完成对象创建
c.子类类加载 会 先导致其父类进行类加载:
-》第一次使用子类的静态成员(静态属性和静态方法)
-》第一次创建子类对象时:
先加载:先加载父类,再子类
再完成对象的创建:
new–》分配空间
执行之类的构造方法:
super();
3.带有类加载创建对象的过程:
a.先类加载
-》先加载父类
父类静态属性完成初始化(父类的静态代码块)
-》再加载子类
子类静态属性完成初始化(子类的静态代码块)
d.在创建对象:
执行子类构造方法第一行遇到super();代表先完成父类对象的创建
-》先完成父类对象的创建;
-》执行父类属性初始化内容(父类属性赋值语句+动态代码块)
-》父类构造方法中的内容
-》在完成子类对象的创建;
-》执行子类属性初始化内容()
三:
1、final 可以修饰符变量(局部变量、实例变量、静态变量)
(1)final修饰的变量是作用范围内的常量、只允许一次赋值,不允许更改
注意:final修饰的变量 通常以全大写字母作为名字
(2)final修饰 实例变量,jvm不再分配默认值
final修饰实例变量初始化的位置:
a.在声明的同时给其初始化
b.可以在构造方法中对其初始化,但是必须保证每一个构造方法中都有对其初始化的语句。
(3)final修饰静态变量,jvm不在分配默认值 final修饰的静态变量初始化位置。
1.声明的同时为其初始化
2.可以在静态代码块中完成对其初始化
3.如果引用final修饰,代表引用中存储的对象地址不可以改变,但是可以通过引用对对象中的属性进行改变。
2、final可以修饰的方法:被final修饰的方法能被子类继承、但是不允许子类覆盖
3、final可以修饰方法:被final修饰的方法能被子类继承、但是不允许子类覆盖
System、String、Math等一系工具类通常会定义为final类。
总结:
(1)abstract、static、final 可以修饰那些内容?
abstract:可以修饰类、方法
static:可以修饰属性、方法、静态代码块
final:可以修饰 变量(局部变量、实例变量、静态变量)、方法、类
(2)abstract、static、final 都不能修饰构造方法。
abstract 抽象方法只能有方法的声明,没有方法的实现、实现部分让子类完成;但是构造方法是不能被子类继承、如果构造方法被abstract修饰,则子类无法完成构造方法的实现内容。
static:static和对象没有关系,但是构造方法是用于创建跌的,相互矛盾;同时static修饰的方法可以直接通过。类名.静态方法名(实参);但是构造方法不允许手动调用。
final:final方法是约束子类不能覆盖,但是构造方法本身就不允许子类继承、谈不上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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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rivate、abstract、static、final是否能联合修饰成员方法?
private 和 abstract
static 和 abstract
final 和 abstract
a. private 和 abstract:private 修饰的方法不能被 子类继承,asbtract修饰的方法需要通过子类覆盖给与方法的实现部 分,联合修饰一个成员方法,矛盾。
b. static 和 abstract::static 修饰方法可以直接 通过类名调 用, 如果通过类名调用的是一个抽象方法 (半成品),jvm无 法执行,不能 联合修饰一个成员方法。
c. final 和 abstract:final修饰的方法可以被子类 继承,但是不允 许被覆盖;而 abstract修饰的方法的实现需要通过子类 覆盖时给与实现。所以不能联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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