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复用原则的定义

  软件在复用时,要尽量先使用组合或者聚合等关联关系来实现,其次才考虑使用继承关系来实现。

  如果要使用继承关系。就必须严格遵循里式替换原则。子类可以新增方法。但是不要去覆盖父类的方法。

 

合成复用原则的重要性

  通常类的复用分为继承复用和合成复用两种。继承复用虽然简单,容易实现。但是也存在以下缺点

    继承复用破坏类的封装性。因为继承会使父类的实现细节暴露给子类。父类对子类是透明的,父类的域等等不应该被看到的信息都会对子类透明。

    父子类耦合度高。父类的实现的任何改变都会导致子类的实现发生改变。不利于类的维护

    限制了复用的灵活性。从父类继承而来的实现是静态的,在编译时已经定义。在运行时无法改变。--域

 

  采用组合或者聚合复用时,可以将已有对象纳入新对象中,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新对象可以调用已有对象的功能。优点如下

    维持了类的封装性。因为成分对象的内部细节对新对象而来是看不见的。只能看见公开的方法。

    新旧类的耦合度低。依赖度少。

    复用的灵活性高。可以定义成分对象的抽象类。然后实现多态。在运行时动态的引用不同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