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不厌其烦地和女朋友介绍了关于如何对待看书这件事的方法。
我在此再不厌其烦重复一遍:不要把看书当作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只把它当作追剧玩游戏一样平常的事情,自然就读得下去了。
我以前也把看书看得很重要,总是给自己强加很多仪式感,到头来反而没有看到书,什么也没有学到。
这大概又是一个被个人意识和仪式感占据了心智,导致没有把事情做好的经典例子。人有自我意识是好的,有仪式感也是好的,但是过强的自我意识和仪式感往往都会影响到做事,使得人会分心、走神,最终没有把事情做好。
而当我把这些杂念抛开后,反而更能深入到书里面去。
我在这里更深入地探讨一下我对看书的思考。
看书,和做其他事本质上是没有任何区别的。如果把看书当作达到某种目的的方法,那么就要有目的性、有针对性地去看书,例如,对我来说看书往往是学到某种技术或者思想的方法,那么我在看书之前,就要有针对地设立目标,这是“做什么”的问题,而怎么去看书,也要结合自己要学的东西去考虑,这是“怎么做”的问题。想好了做什么、怎么做后,剩下的就简单了,一口气把事情做完,不要多想。而如果是把看书当作娱乐,那么就只需做到“乘兴而来、兴尽而返”。看书本身就会给人带来快乐,因为人的天性是好奇的,是渴望知道点什么的,因此它当然也可以作为一种娱乐手段。想看书了,随时随地拿起喜欢的书就开始看,看厌了就放下,不要有多的心理负担,看个书还要想这想那,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