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简介(2)-基本概念
1.抽象类:规定一个或多个抽象方法的类别本身必须定义为abstract,抽象类只是用来派生子类,而不能用它来创建对象
2.final类:又称“最终类”,它只能用来创建对象,而不能被继承,与抽象类刚好相反,而且抽象类与最终类不能同时修饰同一个类
3.包:Java中的包是相关类和接口的集合,创建包必须使用关键字package
4.多态类:Java中,对象变量是多态的。而java中不支持多重继承
5.接口:Java中的接口是一系列方法的声明,是一些方法特征的集合,一个接口只有方法的特征没有方法的实现,因此这些方法可以在不同的地方被不同的类实现,而这些实现可以具有不同的行为(功能)
6.Java中的每一个类都是从Object类扩张而来的
7.object类中的equal和toString方法
8.equal用于测试一个对象是否同另一个对象相等
9.toString返回一个代表对象的字符串,每一个类都会从object类继承该方法,有些类重写了该方法,以便返回当前状态的正确表示
(toString方法是一个很重要的方法)
10.通用编程:任何类类型的所有值都可以同object类型的变量来代替
11.封装:就是把数据和行为结合在一个包中,并对对象使用者隐藏数据的实现过程,一个对象中的数据叫他的实例字段(instanced filed)
12.重载:当多个方法具有相同的名字而含有不同参数时,便发生重载。编译器必须挑选出调用哪个方法进行编译。
13.重写:简称“覆盖”,在java中,子类可以继承父类中的方法,但有时子类并不想原封不动地继承父类的方法,而是想作一定的修改,这就需要采用方法的重写。值得注意的是,子类在重新定义父类的已有方法时,应保持与父类完全相同的方法头声明。
14.数组列表:ArrayList动态数组列表,是一个类库,定义在java.util包中,可自动调节数组的大小
15.class类 object类中的getclass方法返回class类型的一个实例,程序启动时包含在Main方法的类会被加载,虚拟机要加载他需要的所有类,每一个加载的类都要加载它需要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