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网页长啥样,到底谁说了算??
第一次开始想这个问题的时候,是在深夜看资料的时候。大家都知道,在网页上面看资料是一件很枯燥的事情。技术资料的网页,要么就像官方文档,页面没有任何装饰,所有的段落都拉到屏幕那么宽,看起来不停地摇头晃脑…… 要么就是,你知道的,一些非常难看的网页,就不说他们有多难看了。其实难看都还只是小事情,更大的问题是这些东西在深夜里看起来会很刺眼。这就让人严重不爽了。
往大了说,这是一个后 Web2.0的时代,是一个完全张扬个性的时代。往小了说,看到一些没有极不舒服的网页,你是选择就忍了呢?还是忍了呢?还是动手做点儿什么呢?还是做点儿什么吧。为什么要忍呢?忍无可忍就无需再忍了。
首先当然是先找找看,有没有什么人已经干了些什么?随即就发现了 Readability 和 Readable 这两个 FireFox 插件。尤其是 Readable,看起来实在是很炫。可以看下面这个例子,这幅截图就是这个网页—— Emacs Viper Mode
但是呢,Readable 也有 Readable 的问题。首先是性能问题。稍微大一点的网页 Readable 搞起来就会很困难。我们的目的只是要好看一些,如果由此就把浏览器搞死了就不划算了。另一个问题是并不是所有的地方 Readable 都能够够的到。有一些网页是限制访问的,这个时候 Readable 就没戏了。当然 Readability 是可以的,但是他不好看。
看来还得自己做。FireFox 提供了一个可以自己动手的插件叫做 Stylish 。利用 Stylish 你可以自己编写 CSS,从头打造自己的视觉享受。或者也可以从网上下载大量已经写好的 Stylish Script。当然,就我自己的感觉来说,还是自己动手比较可靠。
这个页面效果大概是我自己编写的第一个 Stylish 。深色的,对,没错。那个时候对我来说最大的问题就是挑灯夜读的时候,昏暗的灯光下刺眼的屏幕。所以我搞了一个深色的页面。色彩的搭配来源于我的 Emacs color-theme。
深夜的问题解决了,白天也应该看得舒服一些。所以我复制了 Readable 的页面效果,搞了一套白天的版本。与 Readable 不同的是,我保留了原有页面的组织方式。这很重要,文档页面的组织方式传递了很多信息,然而 Readable 把他们全去掉了。
除了修改简单的文档,一些复杂的页面也不是很难下手。下面是一个简单改过的 books24x7.com 。这个页面其实还没有最终定论,现在只是让他把那么刺眼,然后字体舒服一些。我还使用过别的字体。还不确定究竟哪一种最舒服。不过这就是自由的好处。无忧无虑,随时都可以改主意。
最后是一个从 http://userstyles.org/ 下载的 Style,Google Reader Absolutely Compact Enchanced。但是我觉得那是在是太……Compact了,所以,又加了点装饰进去
看大图 没有装饰的原始网页是这个样子的
Stylish 除了装饰美化以外,其实字体也是很重要的。现在很多网页都会使用很小的字体,那些字体在高分辨率的显示器上实在很难读。虽然 FireFox 可以很方便的放大字体,虽然 Vimperator 可以简单的用 zm 快捷键一次放大到合适的大小。但是,如果直接就以合适的字体显示合适的内容岂不是更加方便?
编写你自己的 Stylish 吧。编写你的自由。
posted on 2010-11-15 22:26 David Young 杨博华 阅读(2673) 评论(8) 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