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啥意思?生育服务证和准生证一回事吗?生育那些事

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啥意思?生育服务证和准生证一回事吗?生育那些事

(2016-03-30 12: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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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含义

   新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被认为是取消实施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后,我国在计划生育政策方面发生的重大变革。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以为想要孩子的夫妇提供更多便利,改善服务为宗旨。

  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与生育服务证区别

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简化了层层行政审批的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方式。生育服务证的办理需要层层行政审批,办理繁琐。也就是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为想要二孩的家庭提供了等多的便利。另外,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有两种办理方式,即网上和现场登记。

  北京办理生育登记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现场登记。夫妻双方可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填写《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办理生育登记。子女已出生补办生育登记的,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第二种是网上登记。夫妻可登录“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http://syz.bjchfp.gov.cn)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生育登记。

  从生育登记至领取服务单的时限,两孩以内统一确定为3个工作日。根据《通知》,夫妻办理生育登记后需要领取服务单的,可在进行生育登记后3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生育登记的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领取,或者登录北京市生育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3月29日起,北京《生育服务证》取消发放。针对公众关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北京市卫计委表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生育子女的必须符合生育行为发生时本市施行的生育政策。不符合规定生育的,应当依照当时的规定进行处理,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予退回。按照《条例》修正案,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旧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征收标准严格按照修订后公布的《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执行。据了解,该办法即将于近期正式公布。

  北京在校大学生如何申请生育登记

  根据《通知》内容,夫妻均为在校大学生,且户口都是高校集体户口的,在女方高校集体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夫妻一方为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或非高校集体户),在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夫妻一方为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常住户口(或外省市非高校集体户),在外省市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通知》指出,在校大学生范围包括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和档案在学校保留三年的村官,不包括毕业后户口滞留在校超过两年的人员和民办高校的在校学生。

  北京流动人口怎么办理生育登记

  根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的通知》,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一方或双方在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可以在本市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依法享受本市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等公共服务。包括办理生育保险、住院分娩补助,生育登记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妇建档、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

  其中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办理两孩以内生育服务登记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需要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向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需要领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15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登记的乡镇(街道)打印并盖章,该服务单可作为流动人口在京享受计划生育服务(包括生育保险报销)的有效证明。

  此外,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需要办理再生育服务登记的,不适用《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换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具体做法应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双方户籍所在地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外省市再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向本市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为其出具《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并盖章。

  生育服务证和准生证有啥区别

  生育服务证以前叫准生证,不过现在才改过来的叫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当你结婚后,如果你们想要孩子的话,必需要去办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生孩子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比如医院呀,还有管计划生育相关部门。如果你没有的话,就不好弄了。不过你还得提前把这个东西办好,可能从你开始办至拿到证要几个月。有的地方可能快一点.这些都是因地而议,,按国家规定这些都是免费办的。另外还有不懂的可以当地社区咨询一下

  北京生“三孩”需要准备的基础材料

  由夫妻双方存档单位(无存档单位的由社区村(居))注明婚育情况并盖章的《北京市再生育申请确认表》原件一式两份。

  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种情形需额外

  提交相关材料

  1.“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需提交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件应加盖婚姻登记部门查档章,在档案馆存档的复印件应加盖档案馆印章)。一方或双方丧偶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需提交《北京市区病残儿医学鉴定表》原件及相关病史资料。

  3.已生育子女的:

  需提交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4.收养子女的:

  需提交《收养登记证》。

  5.夫妻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

  需提交外省市一方户籍地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目前哪些省市取消了头胎生育服务证、准生证

  我国江苏2002年取消、黑龙江2003年、上海等省市早就已取消头胎“准生证”。2014年,山东、湖北等省份也相继取消头胎“准生证”,但目前大部分省市仍然需要办理。

posted @ 2018-03-07 14:01  DiggingDeeply  阅读(902)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