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程序设计的6大原则
设计模式:
面向对象语言开发过程中,遇到各种场景和问题,解决方案和思路沉淀下来,就是设计模式。俗称,套路
设计模式的六大原则:
理解为面向对象语言开发过程中推荐的一些指导性的原则,通俗的说是套路的 套路。
讲一个小故事,记住这6大原则的名字:一个叫【迪米特】的人,【开闭】口,说【里氏】是,【单一】的一个单亲妈妈;【依赖倒置(导致)】他找各种【接口(借口)隔离】事实的行为。
1.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ponsibility Principle,简称:SRP)
一个类只负责一件事。一个方法也应该只做一件事。
好处:
- 阅读简单,易于维护
- 扩展升级,减少修改,直接增加类
- 代码重用
建议:简单-稳定-强大
成本:类变多了,上端需要了解更多的类。衡量着使用,如果类相对稳定,而且逻辑简单扩展少,违背单一原则也没关系。
一个类,不要让它太累了。如果不同的职责,总是一起变化的,这种一定要分开。
- 方法层面:方法多个分支,还可能扩展,最好拆分为多个方法
- 接口层面:也会把不同的功能接口,独立开来
- 类库层面:把项目拆分为多个类库,重用-方便维护
- 项目:很多人都是一个web来解决所有问题。
2.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简称:LSP。)
任何使用基类的地方,都可以透明的使用其子类。
继承:通过继承,子类拥有父类的一切属性和行为,任何父类出现的地方,都可以用子类代替
- 子类必须完全实现父类有的方法,如果子类没有父类的某项东西,就断掉继承
- 子类可以有父类没有的东西,所以子类出现的地方,不一定能用父类来替代
- 透明,就是安全,父类的东西换成子类后不影响程序
1>建议:父类已经实现的东西,不要去隐藏(使用new);
2>父类已经实现的东西,如果想修改,使用virtual+override,避免踩雷
变量,参数,属性,字段,最好都是基于基类的。
3.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简称:LOD ):最少知道原则,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
面向对象的单位是类,类与类之间交互,组成功能模块,产生系统。
追求:高内聚,低耦合。通俗理解为高度封装,类与类之间减少依赖。
4.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简称:DIP)
- 定义: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二者应该通过抽象依赖。通俗讲,依赖抽象,而不是依赖细节,面向抽象编程。23种设计模式,80%跟这个有关
- 依赖细节:程序写死了,不方便扩展
- 依赖抽象:更具有通用性,而且具备扩展性。系统架构基于抽象来搭建的,会更稳定、更具备扩展性。
- 面向抽象编程:底层模块尽量都有抽象类/接口,声明参数/变量/属性的时候,尽量都是 接口/抽象类
注意:如果项目不考虑扩展,确实不需要依赖倒置。
5.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e,简称:ISP)
定义:
-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
- 通俗的理解,一个类对另外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接口上
- 通俗的理解,实现一个接口的时候,只需要自己必须的功能
6.开闭原则(Open Closed Principle,简称:OCP)
- 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封闭。通俗的讲,如果有功能扩展变化的需求,希望是增加类而不是修改
- 原则的原则,五大原则是手段,这个是目标。这个只是告诉你目标,实现靠其他原则。
- 因为修改会影响原有功能,引入错误。增加类就不会影响原有的东西
总结:如果要升级一个功能,优先级排序
修改(修改类)---增加方法(修改类)---增加类---新增加新的d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