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篇文章,谈论的是盛大C2C平台为何难以撼动淘宝,主要理由是:目前国内电子商务格局已经稳定,淘宝实力雄厚,早已储备了大量现金,还随时可以上市;网上真货假货难区分,即使你财大气粗敢先赔,也不可能真正杜绝假货;中国网民的习惯不可撼动,既已习惯了网购去淘宝,凭什么再跑到你盛大来购物?还有百度有啊已成前车之鉴,你盛大品聚网就无重踏覆辙之可能?结论是,盛大有点“天真”与“炒作”。对此,笔者认为不无道理,却也有些绝对。而对盛大C2C平台能否撼动淘宝的问题,笔者的观点则是:难有可能,未必不能!
“难有可能”强调的是一个“难”字,笔者最认同的,是上述文章对盛大C2C平台“一年平分市场,两年超越对手,三年成功上市”的质疑。因为互联网创业的成功与否,最需要的是时间检验,或许作为奋斗目标或励志口号可以这样提,但作为企业的战略思想和实际运作,则不能好逞机锋,急于求成,而要切记“欲速则不达”的道理,深刻汲取我国高铁提速又减速的现实教训。“难有可能”是多数人的心理断定,且已有人撰文论谈,在此不必赘叙。下面要重点阐述的是“未必不能”之观点。
几年前,万维网之父蒂姆·伯纳斯-李(Tim Berners-Lee)曾预言,谷歌互联网搜索市场“老大”的头衔,最终可能被某一家利用了新一代网络技术力量的公司所取代。此预言能否成真,且让我们拭目以待,但似有规律性的“后来者居上”事例的层出不穷,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正如李开复在微博中指出的那样,IT行业的革命,往往都是一个并非本领域的产品革了自己命,如IBM被微软,微软被谷歌,谷歌被Facebook。更早的还有同样也是善于发现趋势的雅虎前营销天才赛斯·高汀先生,十多年前当Google还没在纳斯达克崭露头角而尚被雅虎挤兑时,他就在自己的博客上大肆吹捧竞争对手,并从中进行新一轮商业变革的思考与总结,其结果就是出版了一本《小就是大》的全新力作,其核心观点即“小就是新的大”,其中的事例与论理很发人深思。回眸当年微软正是在“大”的时候错过互联网,而Google却是在“小”的时候把住了机遇。同理,现在“大”的淘宝若也错过了什么,“小”的品聚网却能把握住机遇,那在若干年后“后来者居上”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那么,现在多财善贾、业绩非凡的“大”淘宝可能会错过什么呢?笔者认为有可能会错过电子商务从对互联网功能应用到精神应用的重心转移。可以这么说,前十年电子商务之所以能蓬勃发展,靠的是对互联网各种功能的充分应用,如即时通信、电子邮件等沟通工具,网络媒体、搜索引擎等信息渠道,网上购物、网上支付、物流信息系统等交易设施,甚或包括云计算、云服务类的平台。可正如上文所说的,在对互联网功能应用已日臻成熟的今天,为什么电子商务中的假货等问题却仍很猖獗?这是因为,虽然商品生产者或流通者与消费者通过网络走到一起进行商务活动,但毕竟还隔着一道难以直面与商德风险的双层屏障。要想跨越此屏障,主要还是靠人们信用水平的不断提升和相互信任关系的牢固建立,这是单靠对互联网功能应用所难以担当的重任,只有逐渐把重心转移到对互联网的精神应用上来才有可能实现,这应当也是电子商务后十年发展中的主要任务与动力。
互联网精神是“开放、平等、协作、分享”。“开放、分享”的精髓是公开透明,“平等、协作”的精髓是公平公正,两者随从互联网与生俱来,相辅相成。电子商务中发生的如假货等非公平交易现象,绝大多数是在不公开透明的情况下发生的;若能反其道而行之,则包括假货在内的绝大多数非公平交易现象就可避免。倘若网上每桩生意的整个交易过程,能如直面洽谈和众目睽睽般的透明无遮,交易后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也是公开可见,不仅让交易双方能自由平等的各抒已见,交易平台的各级人员能随时督查指导并也接受监督,就连广大网民也可随意参与互动评说,让即使有少数商德低下者想作奸犯科也不敢轻举妄动,这样就不需让问题累积到一定程度才去被动解决,此等现象就早已被消灭在萌芽状态、甚至是没有萌芽的机会了。交易情况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的制度设计在技术上都不难做到,有些难度的是如何处理好两者与保护个人隐私与企业商业秘密的关系。笔者认为只要以公开透明为常态和公平公正为考量,以保护个人隐私与企业商业秘密为特殊的原则来合理设计,妥善处理,是能够解决好这个问题的。
淘宝作为大型的老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一些运营程序和规范的操作执行已有多年,现若以公开透明的要求和公平公正的尺度考量,就有着明显的欠缺点和滞后性,而要修正或变革它们则是“牵一发动全身”,需花费很高的成本。虽然前段时间“大”淘宝为了求解“大公司病症”予以一分为三,并进行了不同重点与程度的改革或创新尝试,但尚未涉及到对互联网两种不同应用间的重心转移,而下一步的发展动向还需时间考验与评判。相对而言,如品聚网等新生的电子商务及服务企业,则没有上述的种种历史包袱,完全可以更为创新的姿态和精神探索、制定新的程序和规范,以求在新十年中获得跨跃式的发展良机。百度有啊之所以夭折,腾讯拍拍至今不能超越,主要还不是由于淘宝的“大”,而是因为自身采取的仅是跟随战略,并无跨跃式的创新之举。至于网民“提网购,去淘宝”的购物习惯,那也是不难改变的。因为“习惯”这只“胳膊”,终究是拧不过“趋利”这条“大腿”的,哪个平台对网民的网购更有利,给用户的体验更好,他们就会趋向哪里,所谓“不可撼动”的忠诚度在此的作用微乎其微。
最后,还想提一下对包括上述文章在内的质疑品聚网CEO葛斌斌的看法。笔者作为葛的同乡,深知温州人“敢闯敢拼、不折不挠”精神的可贵与可畏。对电子商务暂时的外行并不是障碍,关键是“闯”与“创”的精神是否能够持久。想当年史玉柱进入游戏界也是饱受质疑,因他毫无互联网及游戏领域的经验,主打的产品还是来源于盛大的次要项目。但后来的事实证明,史玉柱以在保健品这个红海行业多年拼杀的经验,运用其独到的营销方式,使得游戏“征途”能异军突起,很快在网络游戏界站稳了脚跟。由此可见,作为品聚网领头人的葛斌斌,只要充分发扬温州人精神,带领团队善于站在巨人肩膀上,取其所长,摒其所短,集他人经验教训和现实需求之大成,制定新的游戏规则,在商业模式上独树一帜,就完全有可能在电子商务市场的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新潮领跑者。
“难有可能”强调的是一个“难”字,笔者最认同的,是上述文章对盛大C2C平台“一年平分市场,两年超越对手,三年成功上市”的质疑。因为互联网创业的成功与否,最需要的是时间检验,或许作为奋斗目标或励志口号可以这样提,但作为企业的战略思想和实际运作,则不能好逞机锋,急于求成,而要切记“欲速则不达”的道理,深刻汲取我国高铁提速又减速的现实教训。“难有可能”是多数人的心理断定,且已有人撰文论谈,在此不必赘叙。下面要重点阐述的是“未必不能”之观点。
几年前,万维网之父蒂姆·伯纳斯-李(Tim Berners-Lee)曾预言,谷歌互联网搜索市场“老大”的头衔,最终可能被某一家利用了新一代网络技术力量的公司所取代。此预言能否成真,且让我们拭目以待,但似有规律性的“后来者居上”事例的层出不穷,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正如李开复在微博中指出的那样,IT行业的革命,往往都是一个并非本领域的产品革了自己命,如IBM被微软,微软被谷歌,谷歌被Facebook。更早的还有同样也是善于发现趋势的雅虎前营销天才赛斯·高汀先生,十多年前当Google还没在纳斯达克崭露头角而尚被雅虎挤兑时,他就在自己的博客上大肆吹捧竞争对手,并从中进行新一轮商业变革的思考与总结,其结果就是出版了一本《小就是大》的全新力作,其核心观点即“小就是新的大”,其中的事例与论理很发人深思。回眸当年微软正是在“大”的时候错过互联网,而Google却是在“小”的时候把住了机遇。同理,现在“大”的淘宝若也错过了什么,“小”的品聚网却能把握住机遇,那在若干年后“后来者居上”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那么,现在多财善贾、业绩非凡的“大”淘宝可能会错过什么呢?笔者认为有可能会错过电子商务从对互联网功能应用到精神应用的重心转移。可以这么说,前十年电子商务之所以能蓬勃发展,靠的是对互联网各种功能的充分应用,如即时通信、电子邮件等沟通工具,网络媒体、搜索引擎等信息渠道,网上购物、网上支付、物流信息系统等交易设施,甚或包括云计算、云服务类的平台。可正如上文所说的,在对互联网功能应用已日臻成熟的今天,为什么电子商务中的假货等问题却仍很猖獗?这是因为,虽然商品生产者或流通者与消费者通过网络走到一起进行商务活动,但毕竟还隔着一道难以直面与商德风险的双层屏障。要想跨越此屏障,主要还是靠人们信用水平的不断提升和相互信任关系的牢固建立,这是单靠对互联网功能应用所难以担当的重任,只有逐渐把重心转移到对互联网的精神应用上来才有可能实现,这应当也是电子商务后十年发展中的主要任务与动力。
互联网精神是“开放、平等、协作、分享”。“开放、分享”的精髓是公开透明,“平等、协作”的精髓是公平公正,两者随从互联网与生俱来,相辅相成。电子商务中发生的如假货等非公平交易现象,绝大多数是在不公开透明的情况下发生的;若能反其道而行之,则包括假货在内的绝大多数非公平交易现象就可避免。倘若网上每桩生意的整个交易过程,能如直面洽谈和众目睽睽般的透明无遮,交易后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也是公开可见,不仅让交易双方能自由平等的各抒已见,交易平台的各级人员能随时督查指导并也接受监督,就连广大网民也可随意参与互动评说,让即使有少数商德低下者想作奸犯科也不敢轻举妄动,这样就不需让问题累积到一定程度才去被动解决,此等现象就早已被消灭在萌芽状态、甚至是没有萌芽的机会了。交易情况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的制度设计在技术上都不难做到,有些难度的是如何处理好两者与保护个人隐私与企业商业秘密的关系。笔者认为只要以公开透明为常态和公平公正为考量,以保护个人隐私与企业商业秘密为特殊的原则来合理设计,妥善处理,是能够解决好这个问题的。
淘宝作为大型的老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一些运营程序和规范的操作执行已有多年,现若以公开透明的要求和公平公正的尺度考量,就有着明显的欠缺点和滞后性,而要修正或变革它们则是“牵一发动全身”,需花费很高的成本。虽然前段时间“大”淘宝为了求解“大公司病症”予以一分为三,并进行了不同重点与程度的改革或创新尝试,但尚未涉及到对互联网两种不同应用间的重心转移,而下一步的发展动向还需时间考验与评判。相对而言,如品聚网等新生的电子商务及服务企业,则没有上述的种种历史包袱,完全可以更为创新的姿态和精神探索、制定新的程序和规范,以求在新十年中获得跨跃式的发展良机。百度有啊之所以夭折,腾讯拍拍至今不能超越,主要还不是由于淘宝的“大”,而是因为自身采取的仅是跟随战略,并无跨跃式的创新之举。至于网民“提网购,去淘宝”的购物习惯,那也是不难改变的。因为“习惯”这只“胳膊”,终究是拧不过“趋利”这条“大腿”的,哪个平台对网民的网购更有利,给用户的体验更好,他们就会趋向哪里,所谓“不可撼动”的忠诚度在此的作用微乎其微。
最后,还想提一下对包括上述文章在内的质疑品聚网CEO葛斌斌的看法。笔者作为葛的同乡,深知温州人“敢闯敢拼、不折不挠”精神的可贵与可畏。对电子商务暂时的外行并不是障碍,关键是“闯”与“创”的精神是否能够持久。想当年史玉柱进入游戏界也是饱受质疑,因他毫无互联网及游戏领域的经验,主打的产品还是来源于盛大的次要项目。但后来的事实证明,史玉柱以在保健品这个红海行业多年拼杀的经验,运用其独到的营销方式,使得游戏“征途”能异军突起,很快在网络游戏界站稳了脚跟。由此可见,作为品聚网领头人的葛斌斌,只要充分发扬温州人精神,带领团队善于站在巨人肩膀上,取其所长,摒其所短,集他人经验教训和现实需求之大成,制定新的游戏规则,在商业模式上独树一帜,就完全有可能在电子商务市场的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新潮领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