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面向对象之继承
继承的概述
多个类中存在相同属性和行为时,将这些内容抽取到单独一个类中,那么多个类无需再定义这些属性和行为,只要继承那一个类即可。
现实生活中继承:子承父业,用来描述事物之间的关系
代码中继承:就是用来描述2个类之间的关系,并且子类拥有父类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
继承的定义
class 父类 { ... }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 ... }
继承的好处
a: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
b:提高了代码的维护性
c:让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是多态的前提
继承的弊端
类的耦合性增强了。
继承的特点
如果子类父类中出现不重名的成员变量,这时的访问是
如果子类父类中出现重名的成员变量,这时的访问是有影响的。
如果子类父类中出现不重名的成员方法,这时的调用是没有影响的。对象调用方法时,会先在子类中查找有没有对应的方法,若子类中存在就会执行子类中的方法,若子类中不存在就会执行父类中相应的方法。
如果子类父类中出现重名的成员方法,这时的访问是一种特殊情况,叫做方法重写 (Override)。
定义:在子类中可以根据需要对从父类中继承来的方法进行改造,也称为方法的重置、覆盖。在程序执行时,子类的方法将覆盖父类的方法。
为什么要重写方法:
1.当父类中的方法无法满足子类需求的时候,需要方法重写
2.当子类具有特有的功能的时候,就需要方法重写
要求:
1. 子类重写的方法必须和父类被重写的方法具有相同的方法名称、参数列表
2. 子类重写的方法的返回值类型不能大于父类被重写的方法的返回值类型
3. 子类重写的方法使用的访问权限不能小于父类被重写的方法的访问权限
4.子类不能重写父类中声明为private权限的方法
5. 子类方法抛出的异常不能大于父类被重写方法的异常
6.重写的方法可以使用@Override注解来标识
注意:
子类与父类中同名同参数的方法必须同时声明为非static的(即为重写),或者同时声明为static的(不是重写)。因为static方法是属于类的,子类无法覆盖父类的方法。
继承注意事项
A:子类只能继承父类所有非私有的成员(成员方法和成员变量)
B:子类不能继承父类的构造方法,但是可以通过super()关键字去访问父类构造方法
C:不要为了部分功能而去继承
1.子类的空参构造方法会默认调用父类的空参构造方法
2.子类的有参构造方法也会默认调用父类的空参构造方法
3.在子类中使用super()访问父类的空参构造方法必须放在第一行
3.在子类中使用super(实参)访问父类的有参构造方法必须放在第一行
4.子类方法覆盖父类方法,必须要保证权限大于等于父类权限。
5.子类方法覆盖父类方法,返回值类型、函数名和参数列表都要一模一样。
方法的重载: 在同一个类中,出现多个同名的方法,参数列表不同,与返回值类型,修饰符无关
方法的重写: 子类中出现和父类中一模一样的方法(包括返回值类型,方法名,参数列表)
关键字—super
在Java类中使用super来调用父类中的指定操作:
super可用于访问父类中定义的属性
super可用于调用父类中定义的成员方法
super可用于在子类构造器中调用父类的构造器
注意:
尤其当子父类出现同名成员时,可以用super表明调用的是父类中的成员
super的追溯不仅限于直接父类
super和this的用法相像,this代表本类对象的引用,super代表父类的内存空间的标识
this 和super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