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暗森林》事件谈下我对网络时代正版,盗版的看法
几天没去科幻世界吧,居然还闹出了个不大不小的事件:《科幻世界》编辑发出警告,将对分享《黑暗森林》电子版者举证和投诉。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支持官方的举动,有人认为大家都是一个战壕的这样做太伤感情,有人说杂志社铺货太慢等不及了才会看电子版,有人说科幻作者得到利益太少主要怪出版商而不是发布电子版的,有人说分享本来就是互联网存在的基础。一时间沸沸扬扬,各种响应都有,科幻爱好者这个很小的圈子居然热闹起来了。
我的看法是,道德和法律之类的东西,如果执行难度太大,最终只会被抛弃。网络时代分享信息的便利性带来的冲击力,迟早要突破版权保护意识中不能适应新时代的部分。
刘慈欣以前的《球状闪电》,我在网络上观看过,传播过,最终也买过纸版书。这些行为的原因无它:1,我喜欢这部作品。2,这样做很方便。你可以按自己的标准说我没有道德,或者违法,但是我觉得自己做得没什么不对的。我相信,制作电子版的人想法和我一样,他们不是为名,不是为利,出发点仅仅是喜欢它,想让更多人尽快欣赏到它而已。很多电子版图书里都做了说明:“如果喜欢这部作品,请购买纸版书,向作者的劳动表示尊重。”我相信这是他们的真实想法。吧里有个投票,其中一个选项是“即使看过电子版也会买正版收藏”,获得了30.2%的选择,这说明有相当大一部分人也有相似的想法(老实说,在一本书出版之后马上迫不及待地想要观看的这群人,几乎可以肯定是作者的忠实读者,购买实体书的可能性是相当大的)。所以说,我们这些人,不是不重视版权,不是不尊重作者,而是我们重视和尊重的方式与“必须购买到实体书之后才能开始阅读”这样的观念不太一致。
吧里有人谈到,从官方渠道汇款10天后仍未收到书,这和在网络上几小时、几分钟,甚至几秒钟之内就能开始欣赏这一大作的差距实在太大,这也是电子版存在的一个重大原因。有句老话说,“堵不如疏”,如果只想着如何杜绝网络未授权传播,而无法提升获取“正版”书的速度的话,根本就是不可能的。我认为,《科幻世界》简单地警告,或者以后可能的更激烈的行为,丝毫无助于解决问题--你要相信现在的法律能解决问题,何不看看现在国内软件的盗版率?尤其,在中国科幻这一个小小的圈子里,打击自己人的行为殊为不智,毕竟全中国喜欢科幻的人总共也没多少,《科幻世界》本身也不是中国科幻的唯一代表。
最后说一下我对《科幻世界》的建议:正视现实,跟上时代,求同存异,加强交流,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我的看法是,道德和法律之类的东西,如果执行难度太大,最终只会被抛弃。网络时代分享信息的便利性带来的冲击力,迟早要突破版权保护意识中不能适应新时代的部分。
刘慈欣以前的《球状闪电》,我在网络上观看过,传播过,最终也买过纸版书。这些行为的原因无它:1,我喜欢这部作品。2,这样做很方便。你可以按自己的标准说我没有道德,或者违法,但是我觉得自己做得没什么不对的。我相信,制作电子版的人想法和我一样,他们不是为名,不是为利,出发点仅仅是喜欢它,想让更多人尽快欣赏到它而已。很多电子版图书里都做了说明:“如果喜欢这部作品,请购买纸版书,向作者的劳动表示尊重。”我相信这是他们的真实想法。吧里有个投票,其中一个选项是“即使看过电子版也会买正版收藏”,获得了30.2%的选择,这说明有相当大一部分人也有相似的想法(老实说,在一本书出版之后马上迫不及待地想要观看的这群人,几乎可以肯定是作者的忠实读者,购买实体书的可能性是相当大的)。所以说,我们这些人,不是不重视版权,不是不尊重作者,而是我们重视和尊重的方式与“必须购买到实体书之后才能开始阅读”这样的观念不太一致。
吧里有人谈到,从官方渠道汇款10天后仍未收到书,这和在网络上几小时、几分钟,甚至几秒钟之内就能开始欣赏这一大作的差距实在太大,这也是电子版存在的一个重大原因。有句老话说,“堵不如疏”,如果只想着如何杜绝网络未授权传播,而无法提升获取“正版”书的速度的话,根本就是不可能的。我认为,《科幻世界》简单地警告,或者以后可能的更激烈的行为,丝毫无助于解决问题--你要相信现在的法律能解决问题,何不看看现在国内软件的盗版率?尤其,在中国科幻这一个小小的圈子里,打击自己人的行为殊为不智,毕竟全中国喜欢科幻的人总共也没多少,《科幻世界》本身也不是中国科幻的唯一代表。
最后说一下我对《科幻世界》的建议:正视现实,跟上时代,求同存异,加强交流,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