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下rm命令使用详解--- linux删除文件或目录命令
用户可以用rm命令删除不需要的文件。该命令的功能为删除一个目录中的一个或多个文件或目录,它也可以将某个目录及其下的所有文件及子目录均删除。对于链接文件,只是断开了链接,原文件保持不变。
rm命令的一般形式为:
rm [选项]... 目录... 删除指定的<文件>(即解除链接)。
-d --directory 删除可能仍有数据的目录 (只限超级用户)
-f --force 略过不存在的文件,不显示任何信息,强制删除
-i --interactive 进行任何删除操作前必须先确认
-r/R --recursive 同时删除该目录下的所有目录层
-v --verbose 详细显示进行的步骤
--help 显示此帮助信息并离开
--version 显示版本信息并离开
PS1:最好用的带参命令是rm -rf <filename>,确定好了要删除的话,该命令不管是文件夹还是文件都会直接强制删除。
PS2:rm同时删除多个文件命令:rm <filename1> <filename2>
要删除第一个字符为‘-’的文件 (例如‘-foo’),请使用以下其中一种方法:
rm -- -foo
rm ./-foo
请注意,如果使用 rm 来删除文件,通常仍可以将该文件恢复原状。如果想保证
该文件的内容无法还原,请考虑使用 shred。
范例:
删除所有rb语言程序档;删除前逐一询问确认 :
rm -i *.rb
将 Finished 子目录及子目录中所有档案删除 :
rm -r Finished
将 Finished 子目录及子目录中所有档案删除,并且不用一一确认 :
rm -rf Fin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