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和360之争所折射出的下作

无意间发现,腾讯和360又开始PK。

 

第一次PK应该是在2010年11月,当时对抗十分激烈,腾讯发表声明:将在有360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最终结局是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握手言和。

这一次似乎又重复了昨天的故事,腾讯再次发表声明:建议只使用360或腾讯的电脑管家。

 

这事情在没有进一步信息的情形下,很难明断其间是非曲直,但如果我们做一点抽象,有些结论却是显而易见的。

 

为回避不必要的争议,我们来打个比方。

 

假使说有两个农民A和B,住在一个村里,村周围有8000亩土地,现在每人占了100亩,接下来开始各自开荒。

结果有一亩地两个人都看中了,两个人各占了半亩后,为了争夺对方那半亩就开始PK,可能是A割了B的庄稼,也可能是B偷了A的粮食。

在没警察介入前我们不知道究竟是A的责任重,还是B的责任重。

但从结局来看,一定是某个人先下的阴招,所以责任不大可能是50比50,也就是说不是A就是B先下了黑手。

 

这个先下黑手的人无论如何应该钉在耻辱柱上,因为这个行为足够下作。

你们两个都住一个村子,外面又有广大的空间,不考虑守望相助也就算了,还毁人家庄稼,这是什么行为?

这就是愚蠢无知,鼠目寸光,见小利而忘义,狼贪成性。

人做了这种事,这个人不入流;公司做了这种事,这个公司就不入流。

你可以讲,我天生就是一头猪,只要有的吃谁在乎吃的是什么,这也说得通,但猪将永远是猪,永远没有成为人的机会。

 

这样的公司纵然可以繁盛一时,但一定是走不远的,能够明辨是非的当事人不妨尽早自谋出路。

纵观历史,大英雄可以杀人如麻,可以独断专行,可以有很多很多缺点,但一定不会是愚蠢无知,鼠目寸光,见利狼贪之人。

三国演义里说: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者也。

有这等气魄的人,有这种气魄的公司才更可能成就一番事业。

干下作事的,不过是求混口饭吃,终究不入流,纵然偶然繁盛,必然是败絮其中,那里会有什么未来。

 

剩下的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究竟下作的公司是那个?

这事我相信其实远没那么复杂,无数亲历了这些事情的当事人早晚有一天会现身说法,到那时真相必会大白于天下。

我们需要的只是一点耐心。

 

最后做一点貌似跑题的补充。

假如这个时候,在另一个村子里的C和D,彼此扶持,那么他们无疑的更有机会瓜分剩下的那7800亩地。

我曾亲眼看到这样的例子,参照之下,才有上面一番感慨。

 

怪不得有的人感叹“独在异乡为异客,最怕他乡遇故知”,原来是真有其缘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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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2012-01-12 22:45  理想流  阅读(1014)  评论(4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