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尊严”和“被幸福”的阿Q [摘自小崔BLOG]

     在中国社会中,普通人没法子独立自主地追求尊严和幸福的生活,人与人之间便形成了一种“看”与 “被看”,“杀”与“被杀”,的窝里斗劣根性。“看”就是幸灾乐祸旁观别人的倒霉,“被看”就是被别人幸灾乐祸地旁观自己的倒霉,“杀”就是为了一己私利 杀别人,“被杀”就是在夺私利中败下阵来被别人杀掉。因为中国人之间既无人权意识又无法制来保障自己的人权,所以只能从生到死在自己的圈子中不断地结党营 私与别人的圈子明争暗斗,简明扼要地讲便是中国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不被他人侵害,只能经营自己在社会中的人际关系网。比如中国人打官司,他们首先想到的 不是求助司法的公正,而是求助自己的人际关系网,找硬后台来替自己打赢官司,因为在中国司法权都操控在关系网中的掌权者手中。

    中国人的人际关系网在社会中的地位愈高,尊严和幸福的指数愈高,相反就会“被尊严”和“被幸福”。在 这样一种“被尊严”和“被幸福”的环境中成长的中国人,既无个性又无骨气。因为谁一旦追求平等自由的个性和公平正义的骨气,不仅会被自己的圈子踢出局还会 在社会上无容身之地。鲁迅笔下的夏瑜为了追求平等自由和公平正义的人生理想,结果不仅被旁人嘲笑,也被自己的老爹出卖和自己的乡党吃血。

     在这种以自我人际关系网在社会中的地位高下来决定自我人生荣辱的非正义社会中,中国人向来是一边看别 人被杀头,一边也随时准备好脑袋被别人看杀头。

     由此可想而知,一个从小到大都在“被尊严”和“被幸福”的人,他能够有什么人格可言。就像韩寒说的: “一个能吃转基因粮,地沟油菜,三聚氰胺奶,打劣质疫苗针的民族,他们的忍耐力是你所不能想象的高,他们的需求是你所不能想象的低。”

     中国人的悲剧正是不懂人格的价格可以买来尊严和幸福,所以中国人注定从古至今仍旧是“被尊严”和“被 幸福”的阿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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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10-11-02 11:53  代震军  阅读(657)  评论(1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