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学习五>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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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量:程序运行期间其值可以改变的量。一个变量应该有一个名字,并在内存中占据一定的存储单元,在该存储单元中存放变量的值。如下图所示:

1、变量的命名规则

  标识符:用来标识变量、符号常量、函数、数组、类型等实体名字的有效字符序列称为标识符。变量为标识符的一种。

  C++规定标识符只能由字母、数字和下划线3种字符组成,且第一个字符必须为字母或下划线。

注意:在C++中,大写字母和小写字母被认为是两个不同的字符。

     在软件开发中,常习惯在变量前面加一个字母以表示该变量的类型,如iCunt:整型,cSex,字符型。

2、定义变量

  在C++语言中,要求所有用到的变量作强制定义,也就是必须“先定义,后使用”。C语言中要求变量的定义必须放在所有的执行语句之前,而C++则放松了限制,只要求在第一次使用该变量之前进行定义即可。

注意:C++要求对变量作强制定义的目的是:

  (1)凡是未被事先定义的,不作为变量名,以此来保证程序中出现的变量名使用正确。

  (2)每个变量被指定为一确定类型,在编译时,为其分配相应的存储单元。

  (3)指定每一个变量属于一个特定的类型,编译时检查该变量所进行的运算是否合法。

posted @ 2018-08-08 23:07  daisy_ai  阅读(251)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