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Java程序设计基础教程》第三章学习
3.1 类
类在Java语言中是一种最基本的引用数据类型,是组成Java程序的基本要素。具有相同属性(状态)和方法(行为)的一组对象的集合称为类,其内部包括属性和方法两个主要部分。
3.11 类的定义
类是一种引用数据类型,用户必须先定义类,然后用它声明类实例;而简单数据类型由Java系统定义,用户可以直接使用它定义数据,这是类和简单数据类型的区别。
一个类的定义包含两部分:类声明和类体。
[类修饰符] class 类名 [extends 父类名] [implements 接口名列表] //类声明 { // 类体说明 [声明成员变量;] [声明方法;] }
1. 类声明
class为关键词,类名由用户给定,不过应符合标识符得命名规则,另外类名应具有一定的意义,可以由几个词混合组成,每个词的第一个字母应大写。
类修饰符有 public、 private、 protected、 abstract、 final。对于一般的类通常只有两种访问权限:public 和 default。用public修饰的类,可以被不同包下的类引用,有好的类只能在同一包下被引用。
3.12 成员变量
成员变量的类型可以是Java中的任意数据类型,包括简单类型、数组、类和接口。在一个类中,某个成员变量应该是唯一的。
成员变量的声明方式如下:
[public | protected | private ] [static] [final] type variableName;
1.public 类中限定为public的成员,可以被所有的类访问
2.protected 类中限定为protected的成员,可以被这个类本身、它的子类以及同一个包中的所有其他类访问
3.private 类中限定为private的成员,只能被这个类本身访问
4.default 类中不加任何访问权限限定的成员属于默认的访问状态,可以被这个类本身和同一个包中的类所访问
5.static 静态变量,限定该成员变量为类变量(没有用 static 修饰的成员变量称为实例变量),可直接通过类名来访问
6.final 用来声明一个常量,对于用 final 限定的常量,在程序中不能修改它的值
3.13 成员方法
1.方法定义 方法声明包括方法名、返回类型和参数。其中参数的类型可以试简单数据类型,也可以是引用数据类型(又称符合数据类型)
Java实现的是值传递,方法接受参数的值,但不能改变这些参数的值。
3.1.4 构造方法
1.public 任何类都可以创建它的实理
2.private 其他类不能实例化这个类
3.protected 只有子类和在相同包中的类可以创建它的实例
4.缺省 只有在相同包中的类可以创建它的实例
3.1.5 main方法
main方法表示一个Java应用程序执行的起点。一个Java应用程序可以由一个或多个类组成,但其中必须有一个类定义一个main()方法
3.2 对象
对象是系统中用来描述客观事物的一个实体,它是构成系统的一个基本单位。一个对象是由一组属性和对这组属性进行操作的一组服务构成的封装体。
同一类的对象具有相同的属性和操作。
对象必须先创建后方可使用
一个对象的生命期包括3个阶段:创建、使用和释放
3.2.1 对象的创建
1.声明。分配一个引用空间,类似于指针,是一个32位的地址空间
2.实例化。通过new运算符来完成
3.2.2 对象的使用
1.访问对象的成员
通过运算符"."可以实现对成员变量的访问和方法的调用
2.对象做类的成员
类的成员变量可以是简单类型的数据,也可以是对象。把一个对象说明为类成员时,注意在使用前必须为这个对象分配内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