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地编写Objective-C中的便捷方法
在Objective-C中,如果某个类方法的返回类型就是这个类的实例(例如NSString类中的stringWithFormat:),就可以将这种类方法称为便捷方法(Convenience Method)。简单一点来就,就是相当于C#中的静态方法创建实例,我们经常给这样的函数命名为CreateInstance。主要的作用是根据上下文的需求,创建符合应用的实例,避免通过构造函数创建不符合需求的实例。
所以,在C#中,这样的函数经常是这么写的。
public static Employee CreateInstance () { // 这里可以通过检查上下文或者运行环境,为实例设置不同类实体或设置实例的属性值,在这里进行省略 return new Employee(){ Name = "Unknow", Age = 20 }; }
在Objective-C中,也可以创建这样的函数。它的写法可以是这样的。
+(id)createInstance{ return [[self alloc]initWithName:@"Unknown" andAge:20]; }
不过,在写法上,可能有点不大一样,注意到两段代码中的区别,就是在Objective-C中,不是直接使用[[Employee alloc]initWithName:@"Unknown" andAge:20]]创建实例,而是使用了self,这里就有点问题的,self不是跟C#中的this一样吗?指向的不是实例吗?而这里的便捷方法是类方法,不是实例方法啊?那么在这里使用self是否正确呢?
原来,在Objective-C中,self的概念跟C#中的this是不大一样的?C#中的this就是严格指向了类实例,而Objective-C中的self是会根据上下文的而改变的。因为方法本身是类方法,不是实例方法,所以self是指Employee类自身,而不是实例。在便捷方法中,应用使用self,而不是直接使用类的类名。这样的话,子类也能使用父类的便捷方法,不至于发生错误。以Employee为例,如果有一个子类Manager的话,那么可以直接向这个子类发送createInstance消息。使用self时,便捷方法会根据收到iithr类来创建相应的实例,并将新实例的isa指针指向这相类。因此,在Manager中,可以重写createInstance方法。
+(id)createInstance{ Manager *manager = [super createInstance]; manager.payment = 100.0f; return manag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