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表示之产生式表示法
产生式表示的基本方法
(1)规则的表示
(2)事实的表示
(对象,属性,值)或(关系,对象1,对象2)
产生式与谓词逻辑中的蕴含式的区别
(1)除逻辑蕴含外,产生式还包括各种操作、规则、变换、算子、函数等。
(2)蕴含式只能表示精确知识,而产生式不仅可以表示精确的知识,还可以表示不精确知识
(3)逻辑规则的两边只能是命题或谓词,产生式可以是命题和谓词,也可以是其他符号串;
(4)逻辑规则要满足真值表,即前后件最终只能为T或F。产生式前后件都可以是任意类型的值,产生式规则右边可能是动作,甚至是复杂的过程语句;
(5)产生式可以处理不确定性,逻辑规则只能用于确定推理;
(6)逻辑规则可以视为产生式规则,反之不然;
(7)形式相同,产生式应用范围更广,蕴含式是产生式的一种特殊形式;
举例如下:
- 产生式:“如果炉温超过上限,则立即关闭风门”
- 蕴含式:“如果动物会飞,则该动物是鸟”
与条件语句的比较
- 前项结构不同,产生式的前项可以是一个复杂的的结构,其值不一定为逻辑类型。
- 控制流程不同:产生式系统中满足前提条件的规则被激活后,不一定被立即执行,能否执行将取决于冲突消解策略。
产生式表示法的应用
(1)确定性规则知识的产生式表示
(2)不确定性规则知识的产生式表示
(3)确定性事实性知识的产生式表示
(4)不确定性事实性知识的产生式表示
参考文献:https://www.icourse163.org/course/ZJUT-1002694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