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除了定义数据成员或函数成员之外,类还可以定义类型成员。例如,标准库的容器类定义了不同的类型,如size_type,使我们能够以独立于机器的方式使用容器。如果要在函数模板内部使用这样的类型,必须告诉编译器我们正在使用的名字指的是一个类型。必须显式地这样做,因为编译器(以及程序的读者)不能通过检查得知,由类型形参定义的名字何时是一个类型何时是一个值。例如,考虑下面的函数:
    template <class Parm, class U>
    Parm fcn(Parm* array, U value)
    {
    Parm::size_type * p; // If Parm::size_type is a type, then a declaration
    // If Parm::size_type is an object, then multiplication
    }
    我们知道 size_type 必定是绑定到 Parm 的那个类型的成员,但我们不知道 size_type 是一个类型成员的名字还是一个数据成员的名字,默认情况下,编译器假定这样的名字指定数据成员,而不是类型。
    如果希望编译器将 size_type 当作类型,则必须显式告诉编译器这样做:
    template <class Parm, class U>
    Parm fcn(Parm* array, U value)
    {
    typename Parm::size_type * p; // ok: declares p to be a pointer
    }
    通过在成员名前加上关键字 typename 作为前缀,可以告诉编译器将成员当作类型。通过编写 typename parm::size_type,指出绑定到 Parm 的类型的 size_type 成员是类型的名字。当然,这一声明给用实例化 fcn 的类型增加了一个职责:那些类型必须具有名为 size_type 的成员,而且该成员是一个类型。
    如果拿不准是否需要以 typename 指明一个名字是一个类型,那么指定它是个好主意。在类型之前指定 typename 没有害处,因此,即使 typename 是不必要的,也没有关系。

posted on 2010-08-11 11:13  cppfans  阅读(137)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