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开放的另一面:从法庭材料解读 Google 如何控制硬件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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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Skyhook 状告 Google 一事,我们曾在《最近让 Google 烦心的二三事——用户隐私,人才流失和专利官司》简单提及:

和 Google 同为地理位置服务商之一的 Skyhook Wirless 因 Google 侵犯专利和反竞争行为将其一纸告上法庭。Skyhook 声称 Google 凭借自身和手机厂商之间的关系优势,“强制厂商在 Android 设备上运行 Google 的地理位置程序”,甚至还干涉 Skyhook 和摩托罗拉之间的合约,这给他们造成数百万美元的损失。

另外,Skyhook 还状告 Google 侵犯了他们四项专利,但是具体并未被披露。最后,Skyhook CEO Ted Morgan 表示,Android 并非如其所言那样开放,设备生产商(按理)能获得其他科技公司的技术授权,但在实际部署上却未必如此。

如今, 法庭解封了该案长达 750 页的文档和邮件。曾在 Engadget 网站担任编辑的 Nilay Patel 耐心读完了文档,并将重要细节发布在 Thisismynext 网站。

Android 对 Google 意义重大,控制硬件商无可厚非。但是通过这种控制来压制竞争者显然违反了 Google “不作恶”的信条。Skyhook 事件给我们揭开了 Android “开放”的另一面。

 

控制手段之一:授权应用的分发协议

Google 应用(Gmail,Google Maps,Youtube,Android Market )是闭源的。硬件商要在自己定制的系统里加入 Google 应用,需要与 Google 签订协议。

协议的一些细节如下:

  • 协议是有期限的。摩托罗拉的协议到期时间是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诉讼案中所提供的三星协议到期时间是 2010 年 12 月 31 日,自从 2010 年 6 月 Skyhook 事件之后,三星的协议经过大幅度修改。
  • 只签订协议并不能得到 Google 应用。摩托罗拉和三星需要得到 Google 书面许可——一个与设备相关的“发布附录(Launch Addendum)”,设备上市需要 Google 在这份文件上签字,而且 Google 有权利规定设备采用的 Google 应用的版本。
  • Google 应用是闭源的。协议禁止任何人以逆向工程或者其它方式获得 Google 应用的“源代码或算法”。

控制手段之二:Android 兼容性测试

硬件商的设备要使用 Google 应用,必须通过 Android 兼容性测试(Android Compatibility Test Suite),符合 Android 兼容性定义( Android Compatibility Definition)。

更重要的是,协议允许 Google 在设备获得上市许可之前随意更改所适用的 CTS 和 ACD。因此,Google 可以以未通过兼容性测试为借口,在设备上市前的任何时刻发出“停止上市”的警告。

在 Skyhook 一事中,我们可以看到 Google 正是使用了以上的控制手段,阻止硬件商在设备中采用 Skyhook,从而达到保护自身核心业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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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hook 诉讼案始末之摩托罗拉篇

  • Google 的 Vic Gundotra 在 Business Insider 的一篇文章中了解到,摩托罗拉要在将来的 Android 设备中采用 Skyhook,这件事摩托罗拉并未告知 Google 。
  • 2010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10 ,Vic 发了一封邮件,邮件中只有上述文章的链接。
  • 10:27 ,Charles Mendis 回复说,Skyhook/摩托罗拉的交易“感觉是一场灾难”,并建议 Google “想出一个对抗的计划。”
  • 10:46 分,Mike Chu 回复说,“我觉得我们需要了解 Skyhook 实际上有多出色。”
  • 2:36 分,Zhengrong Ji 回复说,“看到苹果,以及现在摩托罗拉也远离我们,很悲哀,这意味者我们收集的更少了”。(这显然是指 Google 的位置数据库。)
  • Steve Lee 直接了当的说,OEM 转向 Skyhook 将是一件“对 Google 来说糟糕的事情,因为这将切断我们继续收集数据的能力。”
  • Google 认为摩托罗拉使用 Skyhook 的理由“很脆弱”,“可能给予了摩托罗拉太多的信任”。
  • 5 月 7 号,Google 和摩托罗拉举行会议,将 Google 的位置服务与 Skyhook 进行比较,Google 第一次说对于 Skypehook 数据“污染”自己的位置数据库很关心。
  • 5 月 12 日,摩托罗拉问 Skyhook 是否通过了 Android 兼容性测试,Skyhook 说在 2009 年第三季度的时候已经通过了。
  • 5 月 17 日,Google 询问摩托罗拉:Skyhook 是否包括在 Droid 2 和 Droid XTRM 中(即后来的 Droid X ),并开始询问可能的数据污染。
  • 5 月 27 日,Google 向摩托罗拉发了一封邮件,说它“主要关心”的是摩托罗拉的手机将 Skyhook 的 WiFi/信号塔位置报告为 GPS 位置,Google 不想污染自己的位置数据库,而且不想使用户困惑。“我们当然不是要求你将 Skyhook 从你的方案中取消”,只是要求能够实现兼容。
  • 同时,Google 与摩托罗拉通电话,进一步讨论自己的担心,即 Skyhook XPS 数据会污染位置数据库。摩托罗拉说这些想法是没有根据的,Google 的 Charles Mendis 说污染“仍是一个威胁”,而且将会“很糟糕”。
  • 5 月 28 日,Andy Rubin 写给 Sanjay Jha 的信中说,Skyhook WiFi 位置被报告为 GPS 是一个“需要停止上市的问题”,他需要“确信没有任何最后一刻的惊奇”。Jha 回信说他的团队正和 Skyhook 一起解决这个问题。
  • 5 月 29 日,Larry Page 看到一月之前的 RWW 网站上关于摩托罗拉和 Skyhook 的事,并发了内部邮件,问到“在此事上我能否得到一个说法?”
  • Larry 的邮件到达 Steve Lee,他回复的人中包括 Andy Rubin,在信中他列出对 Skyhook 之事担忧的原因,以及需要采取的步骤。他主要关心的问题是“为了维护和改进我们的 WiFi 位置服务,Google 需要进行的 WiFi 数据收集(特别是街景 WiFi 数据收集停止以后)。Lee 同时指出摩托罗拉的 XPS 实现“特别奇怪”,将会“污染”Google 的数据收集。
  • 6 月 1 日,摩托罗拉将自己需要发给 Skyhook 的信件中的部分内容交给 Google 检查,Google 建议摩托罗拉应该重点强调 Skyhook XPS 系统未获许可是由于技术原因。
  • 6 月 2 日,Google 给摩托罗拉发了“停止上市”的命令。
  • 6 月 3 日,Skyhook 获得 Google 编辑后的信件,摩托罗拉要求 Skyhook 修改 XPS,以便与 Android 兼容,同时要求“24小时内答复”,因为摩托罗拉的设备即将上市。
  • 6 月 4 日,Skyhook 发给摩托罗拉修改后的 XPS,认为已经修改了任何潜在问题。Skyhook 后来说,它从摩托罗拉“从未得到实质性的回复”,每个人都认为这个版本根本没有发送给 Google。
  • 6 月 6 日,Sanjay Jha 给 Andy Rubin 写信,说 Skyhook XPS 已经从 Droid X 中去除,“在其它的设备上”摩托罗拉也将听从 Google 的决定。

事情似乎告一段落。只是……

  • 6 月份,三星在全球开始发售带有 Skyhook XPS 的 Galaxy S。
  • 6 月 17 日,摩托罗拉问 Google 为什么 Galaxy S 可以使用 Skyhook。
  • 6 月 21 日,摩托罗拉给 Google 写信,认为三星发售带有 Skyhook XPS 的 Galaxy S 使摩托罗拉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摩托罗拉要求 Droid X 和 Droid  2 也使用 XPS。
  • 6 月 22 日,Google 否决了这个要求。说“兼容性是个需要学习的过程”,“摩托罗拉不应该关心其它的 OEM 和他们的设备。”
  • 6 月 23 日,Eric Schmidt 和 Andy Rubin 参加在纽约举行的 Droid X 发布会。
  • 同一天,摩托罗拉再次给 Google 写信,认为限制竞争力是不可接受的。Google 回复说,摩托罗拉是一个“很亲密的合作伙伴”,“控制开发平台的分裂是为了保证 Android 的成功……这意味者我们需要在艰苦的道路上学到东西。避免平台的分裂,拥有一个生机勃勃的生态系统符合每个人的兴趣,我们都得承受一些担子。”

Skyhook 诉讼案始末之三星篇

  • 6 月 15 日,Google 询问三星:是否采用与摩托罗拉相同版本的 Skyhook XPS。三星告知 Skyhook:“这可能会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因为 Galaxy S 已经上市。
  • 6 月 16 日,Google 决定“催促三星立刻搞定这个问题,在产品中做出快速更正。”
  • 6 月 17 日,Google 写信给三星,“主要关心”的问题是 Skyhook 将 WiFi/信号塔位置报告为 GPS 位置,列出对“污染”的担忧。
  • 6 月 18 日,三星对 Google 说,“很不幸,这个问题最后一刻才发现,导致了严重的商业后果。”三星将努力“成为 Android 生态圈中的好公民。”并给出了移除 XPS 的补丁。同时,三星要求 Google 给予一个豁免,允许其在欧洲发售 2 万多部 Galaxy S 手机,因为“要完成对运营商的承诺”,三星承诺会在发售之后发放补丁。
  • 6 月 21 日,三星产品部门主管 WP Hong 直接给 Andy Rubin 写信,提出以上要求,并说去除 XPS-free 的系统已经提交给 Google。
  • Andy Rubin 拒绝了三星的要求,说,“这是破坏 Google 内部系统的一个糟糕的 Bug”,Galaxy S “在修正之前不能上市。”Andy 同时也责怪三星,说公司应该早日将定制的系统提交,以“确保没有最后时刻的惊奇。”
  • WP Hong 回复说,如果 Rubin 能够提前给予系统上市的许可,他会很感激。同时,他许诺会给 Rubin 展示 10.1 英寸的 WXGA 平板。
  • 7 月 2 日,Andy Rubin 告诉摩托罗拉,三星已经停止发售带有 Skyhook 的设备。
  • Galaxy S 在美国上市,很快遭遇 GPS 方面的问题,这是因为三星在最后一刻从软件中移除了 XPS。GPS 补丁在 9 月的时候才开始发放。
  • 三星告诉 Skyhook,它不再使用 Skyhook 是因为“性能和价格问题,不是因为 Android兼容性的问题。”

三星的协议被修改

  • 三星的协议在 2010 年 6 月曾修改,要求设备在发布的 30 天之前通过 CTS。
  • 三星修正后的协议禁止其做出任何“导致 Android 分裂”的行为,包括开发基于 Android 的 SDK,或协助第三方开发基于 Android 的 SDK。三星的协议还要求公司只能发布 Google 允许的 Android 硬件,只能在 Google 认可的设备上发布软件。
  • 三星原有的协议中,授权的 Android 应用中不包括 Google 的位置服务模块,修正后的协议要求预装该模块。同时,协议要求三星的设备默认使用 Google 的位置服务。同时,第三方的位置服务只能用在 Google 自身服务不完善的国家。
  • 修正协议也包括一个很有意思的条款:Froyo 的兼容文档中给予 7 寸的三星 Galaxy Tab 屏幕尺寸豁免。(可见 7 寸的 Galaxy Tab 也是经过特定允许才得以发售的,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是三星单方的行为。)

Skyhook 走上法庭

  • 6 月 23 日,Skyhook 写给摩托罗拉的信件指出,Skyhook 通过了 CTS 测试,XPS 被指称不兼容并不是因为技术或性能原因,Google 的任何文档都没有提到 XPS 与 Android Compatibility 文档不兼容。更关键的是,Google 的应用无法收集 XPS 位置数据,因此不会污染 Google 的位置数据库。
  • 摩托罗拉回信说,协议要求 Google 应用收集位置数据,而且摩托罗拉的运营商合同要求 Google 应用预装在手机上,如果使用 XPS 导致其无法得到 Google 应用授权,将会违反运营商合同。
  • 7 月 3 日,摩托罗拉告诉 Andy Rubin,对于三星的设备装载 XPS  一事不满,如今还面临着来自 Skyhook 的诉讼。Rubin 回答说三星已经停止发售采用 XPS 的设备。
  • 7 月 8 日,摩托罗拉告诉 Skyhook :Android 设备要经过 Google 的认可,摩托罗拉不能破坏与 Google 的关系。
  • 7 月 15 日,Droid X 发售,没有 Skyhook XPS。
  • 8 月 17 日,摩托罗拉给 Skyhook 写信,说 XPS 合约已经失效,因为 Skyhook 未经许可对媒体宣布,而且“没有能够提供一个可用的产品。”
  • 9 月 16 日,Skyhook 状告 Google 商业干扰和专利侵权。

综上可以看出

  • Google 是 Android 生态圈的掌控者和规则制定者。
  • 数据收集对 Google 至关重要。
  • Google 可以利用协议要挟硬件商,并可以破坏规则,以兼容性为借口压制第三方的竞争,而且已经这样做了。

这件事情与微软当年在操作系统中捆绑 IE、搞垮网景的事情何其相像,只是今日,做出这件事情的变成了 Google,一个以“不作恶”而备受尊敬的公司。

对于 Google 保护自身核心利益的行为,并不是不可理解。但是,这件事情中,Google 显然违反了自己定下的规则,滥用了自己的影响力和权力,这是一个危险的先例。

本文转自: http://www.ifanr.com/40746

posted @ 2011-05-18 22:59  周柯文  阅读(315)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