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些时候看到一篇文章,说广告学的教授与学生大谈当时“最负盛名”的广告,学生列举若干,均被教授一一否决。最后,教授语出惊人,认为“送礼只(就)送脑白金”这则广告堪称“一流”,原因在于最能为人熟知。于是,我一直困惑,究竟,要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评判所谓的广告。 无庸讳言,广告的终极目的,在于促进商品的销售,从而形成最直接的最闪耀的物质利益。为人所知,提高知名度,当然是考核广告的一个标准,但,如果仅用这个标... 阅读全文
posted @ 2005-07-19 16:38 吴铁衣 阅读(200) 评论(0) 推荐(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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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5-07-19 15:43 吴铁衣 阅读(228) 评论(0) 推荐(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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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5-07-19 15:37 吴铁衣 阅读(179) 评论(0) 推荐(0)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