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思维

什么是面向对象
    刚接触编程的时候,多数人本能的反映可能是面向过程(OP)的,而不是面向对象(OO)的。这种现象其实是很正常的,改变思维方式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我大体归纳了一下其形成的原因:


1、直接原因
    你还没有养成面向对象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习惯。建立面向对象的思维方式需要一定时间的训练和揣摩才能形成,所以你可以在学习或具体项目中刻
意地强化这种意识。一般情况下,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你会觉得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只有心中OO,眼中自然OO了。


2、历史原因
    我们从小接受的培训都是采用面向过程(OP)的方式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尤其是数学,多数是强调按部就班的解决问题,计算机软件的发展一直就与数
学是很有渊源,所以,顺理成章的,把面向过程(OP)的方式带入到软件开发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什么是面向对象,或者谈谈你对面向对象的理解,这恐怕是软件开发人员,尤其是程序员和设计师应聘的时候,面试官常最挂在嘴边的问题吧。面向对象
对应的英文是Object-Oriented,把Object-Oriented翻译成“面向对象”,我一直觉得这个译法不太确切,因为多数人第一次看到“面向对象”这四个字
,都很难从字面上理解它到底是什么意思。后来,我又查阅了一些有关的资料,发现港澳台的计算机书籍中是把它翻译成了“物件导向”,这个译法,我感觉
不错,于我心颇有些戚戚焉。“物件导向”比较准确地反映了面向对象认识和解决问题都是要围绕对象展开的。


所以,面向对象的思维方式认为:软件系统是一组交互的对象的集合。一组相关的对象组合为一个子系统,一组子系统继续组合为更复杂的子系统,直至组
合成整个系统。


    面向对象方式的出发点是尽可能模拟人类习惯的思维方式,将“问题域”中涉及的内容抽象为“对象”,使软件开发的方法与过程尽可能接近人类认识世
界解决问题的方法与过程。


    面向过程就是分析出解决问题所需要的步骤,然后用函数把这些步骤一步一步实现,使用的时候一个一个依次调用就可以了。面向对象是把构成问题事务
分解成各个对象,建立对象的目的不是为了完成一个步骤,而是为了描叙某个事物在整个解决问题的步骤中的行为。

 

    面向过程认识和解决问题的思维,可以称为“流程论”,重点放在处理过程的步骤,流程是整个系统的核心。

    面向对象认识和解决问题的思维,可以称为“组装论”,重心放在对象的抽象和提取上,然后将对象组装为整体。

    所以OO和OP从思维方式来讲,出发点还是完全不同的。


3.5.2 OP PK OO
    咱们用象棋对战的例子,来比较OP和OO的不同:


红方:功夫熊猫 黑方:悍娇虎 裁判:龟仙人


    采用面向过程(OPP)的设计思路,首先分拆整个对战过程,分析双方对战的步骤,得到如下流程:

 

    把上面每个步骤分别用函数进行实现,问题就解决了。

 

 

    我们再来看看面向对象是如何来解决问题,整个象棋游戏可以抽象出3种对象:
1、棋手,负责行棋,这两者行为一致。
2、棋盘,负责绘制棋盘画面。
3、裁判,负责判定诸如吃子、犯规和输赢。


    三者之间的关系如下:

 


    第一类对象棋手负责行棋,并告知第二类对象棋盘中棋子布局的变化,棋盘接收到了棋子布局的变化后,负责在绘制屏幕,同时利用第三类对象裁判来对
棋局进行判定。
从以上两种的实现方式可以看出几点:


1、可维护性
    面向对象是以数据和功能来划分问题,而不是依据流程和步骤。同样是绘制棋盘的行为,在面向过程的设计中分散在了很多的步骤中,很可能出现在不同
的绘制版本中,只是不是很像一份“蛋炒饭”中的鸡蛋?在面向对象的设计中,绘图只可能在棋盘对象中出现,从而保证了绘图的统一,这就是把鸡蛋从
“蛋炒饭”中分离出来的效果。


2、可扩展性
    假如我要加入悔棋的功能,如果要改动面向过程的设计,那么从行棋到显示再到判定这一连串的步骤都要改动,甚至步骤之间的循序都要进行大规模调整。
如果是面向对象的话,只用改动棋盘对象就行了,棋盘对象保存了双方的棋谱,简单回溯,减一就可以了,而显示和判定不涉及,同时整体对各个对象功能的
调用顺序都没有变化,改动只限定在了局部。


3.5.3 OO的深层思考
    OO认为:软件系统是一组交互的对象的集合。
    因为人类对现实世界是非常熟悉的,所以OO就是通过抽象的方式,把问题域映射到现实世界,尽量模拟现实世界的万事万物。通过这种方式,就可以运用
现实世界中解决问题的方法与过程,来解决软件领域内的问题。
有人说:OO眼里一切皆对象,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OO到底给软件开发带来了什么样的好处?OO的抽象的尺度是如何把握的呢?这都是问题。

posted @ 2009-10-20 15:26  独行剑  阅读(3415)  评论(1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