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学习笔记(三)

一、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Object Oriented Programming,OOP;Object Oriented Design, OOD)。在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中有两个重要的概念:类(class)与对象(object)。

  类:类是一种抽象的概念,类中包含了数据(通常使用名词来表示)与对数据的操纵(通常使用动词来表示)。比如说人就是一种抽象的概念,人具有姓名、年龄、身高等数据,还有吃饭、跑步等操纵数据的动作。

  对象:对象是一种具体的概念,是类的一种具体表示方式。比如说人是一个类,而张三、李四、王五等具体的人就是对象。

  类是一种抽象的概念,对象是类的一种具体表示形式,是具体的概念。先有类,然后由类来生成对象(Object)。对象又叫做实例(Instance)。

  类一共包含两部分内容:

  a)  数据,数据在类中称作属性(Property或者Attribute)或者叫成员变量(Member variable),一般用名词表示。

  b)  对数据的操纵,这种操纵在类中称作方法(method),一般用动词表示。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三大特征:继承(Inheritence)、封装(Encapsulation)、多态(Polymorphism)

  如果一个java 源文件中定义了多个类,那么这些类中最多只能有一个类是public的,换句话说,定义的多个类可以都不是public的。

二、封装

  封装:类包含了数据与方法,将数据与方法放在一个类中就构成了封装。

  定义一个类:

    修饰符  class 类的名字
     {
            //类的内容(包含了属性与方法)
     }

  定义一个类的方法:

    修饰符  返回类型  方法名称([参数1,  参数2,  参数3…])
      {
         //方法体
      }

  要通过类来生成对象,通常使用new关键字,生成一个对象的过程叫做实例化。

  类名 变量名 = new 类名();

  (1)main方法是整个Java程序的入口点,如果类的定义中没有main方法,则程序无法执行。方法定义不能嵌套,也就说不能在一个方法中定义另外一个方法。方法只能定义在类中。

  (2)方法的执行:首先需要定义方法,接下来就可以使用方法(调用方法),当方法调用完毕后,方法可以返回值。方法到底是否返回值是由方法的定义决定的。

  (3)方法调用需要通过对象来完成,方法调用的形式是:

      对象变量.方法名([参数值1,  参数值2,  参数值3….]);

  (4)在使用方法时应当注意:

    1) 在方法定义中,方法的返回类型与return后面的变量或常量类型保持一致。
    2) 在方法调用时,给方法传递的参数需要与方法定义时的参数保持一致(参数个数一致,参数类型一致)。
    3) 方法定义时的返回类型与接收方法返回值的变量类型保持一致。

  (5)方法定义时的参数叫做形式参数,方法调用时所赋予的具体值叫做实际参数。如果方法不返回值,那么声明方法的时候使用void 关键字,在方法定义中可以有两种情况实现不返回值:
    a)  不使用return语句。
    b)  使用return,但return后面没有任何值或者变量,return后面只有一个分号,表示退出方法,返回到方法的调用端。如:return;

    对于Java 中的方法参数传递,无论传递的是原生数据类型还是引用类型,统一是传值(pass by value),Java中没有传引用(pass by reference)的概念。

  (6)命名约定:

    a)  类:首字母大写,如果一个类名由多个单词构成,那么每个单词的首字母都大写,中间不使用任何的连接符。比如Person类,MemberTest类。
    b)  方法:首字母小写。如果一个方法由多个单词构成,那么第一个单词的所有字母全都小写,从第二个单词开始,每个单词的首字母大写。比如add,addThreeInt。
    c)  属性:命名约定与方法相同。比如age,ageOfPerson。

  (7)属性需要定义在类中,又叫做成员变量;而定义在方法中的变量叫做局部变量。局部变量使用前必须要声明并赋初值;成员变量使用前必须要声明,但可以不赋初值。

    成员变量与局部变量的联系与区别:
      a)  无论是成员变量还是局部变量,使用前都需要声明(定义)。
      b)  对于局部变量来说,使用前必须要初始化;对于成员变量来说,使用前可以不初始化。如果没有初始化成员变量就开始使用,那么每个类型的成员变量都有一个默认的初始值。

  (8)属性的定义方法:

    public class Person
     {
         修饰符  类型  属性名称;
     }

    属性的使用与方法一样,使用“.”运算符。首先需要生成类的实例,然后使用实例+“.”的方式来使用属性。
    比如:Person person = new Person();  person.age;

    如果一个类包含了属性与方法,那么该类的每一个对象都具有自己的属性,但无论一个类有多少个对象,这些对象共享同一个方法。

  (9)引用类型(reference  type):引用类型是用在对象上的。一个对象可以被多个引用所指向,但同一时刻,每个引用只能指向唯一的一个对象。如果一个对象被多个引用所指向,那么无论哪个引用对对象的属性进行了修改,都会反映到其他的引用当中。什么类型的引用就能指向什么类型的对象,比如People类型的引用就能指向People类型的对象,但不能指向Student类型的对象。

  (10)构造方法(Constructor):构造方法用于完成对象属性的初始化工作,构造方法的特点:
      a)  构造方法的名字必须与类名完全一致(包含大小写)
      b)  构造方法没有返回值,连void也不能出现。
      c)  如果在定义一个类的时候,没有为类声明构造方法,那么Java 编译器会自动为类添加一个没有参数且方法体为空的构造方法(默认的构造方法)。
      d)  如果在定义一个类的时候,为类声明了构造方法,那么Java 编译器就不会再为类添加构造方法了。
      e)  不能显式调用类的构造方法,构造方法通常是通过new关键字隐式调用。

  (11)在使用new关键字生成对象时完成了三件事情:
      a)  为对象开辟内存空间。
      b)  调用类的构造方法。
      c)  将生成的对象的地址返回。

  (12)使用new来生成对象的时候,后面的小括号()表示构造方法的参数列表,如果构造方法不接收参数,那么小括号中的内容为空;如果构造方法接收参数,那么小括号中的实际参数就需要与构造方法定义中的形式参数保持一致(参数数量一致、参数类型一致、按照顺序逐一赋值)。

   (13)方法重载(Overload)。表示两个或多个方法名字相同,但方法参数不同。方法参数不同有两层含义:1)参数个数不同。2)参数类型不同。  注意:方法的返回值对重载没有任何影响。

  (14)构造方法重载:只需看参数即可。如果想在一个构造方法中调用另外一个构造方法,那么可以使用this()的方式调用,this()括号中的参数表示目标构造方法的参数。this()必须要作为构造方法的第一条语句,换句话说,this()之前不能有任何可执行的代码。

 

  

  

posted on 2012-07-19 15:52  螺湾小成  阅读(190)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