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对象判等 代码: 结果截图: 当“==”施加于原始数据类型变量时,是比较变量所保存的数据是否相等 当“==”施加于引用类型变量时,是比较这两个变量是否引用同一对象,引用代表地址,所以“==”实际上相当于比较两个引用类型变量中保存的对象地址是否相同。 比较内容用“==”’,两个对象不能用“==”,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6-10-21 13:11 暖心系 阅读(793) 评论(0) 推荐(0) 编辑